2.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从某银行取得年利率10%、三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贷款12 500元,现因甲公司财务困难,于2009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银行同意延长到期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7%(等于实际利率),免除所有积欠利息,本金减至10 000元,但附有一条件:债务重组后,如果甲公司2010年实现盈利,则2011至2013年的年利率均恢复至10%,如果2010年未实现盈利,则延期期间内的年利率维持7%。重组时甲公司预计其2010年很可能实现盈利。假设银行没有对该贷款计提呆账准备,债务重组后甲公司均按期支付了各期利息。 要求: (1)编制债务人有关债务重组日的分录; (2)假设甲公司2010年实现盈利,编制债务人2011~2013年度的分录; (3)假设甲公司2010年未实现盈利,编制债务人2011~2013年度的分录。
【答案】
(1)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分录:
借:长期借款 16 25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10 000
预计负债 900 [10 000×(10%-7%)×3]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5 350
(2)假设甲公司2010年实现盈利,甲公司2011年年底和2012年年底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700
预计负债 3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2013年年底支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10 000
财务费用 700
预计负债 300
贷:银行存款 11 000
(3)假设甲公司2010年未实现盈利,甲公司2011年年底和2012年年底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借:预计负债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2013年年底支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10 000
财务费用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借:预计负债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解析】: 该题针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