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宁阳一中“翱翔计划班”200人。由宁阳一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县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 1:1.5 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 1:1.2 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3)指标生。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统招生。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根据调剂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由金桥学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高中段学校招生设置五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调剂志愿;
第四志愿为民办金桥高中志愿;
第五志愿为宁阳县职业中专专业志愿;
另外,设置了公办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录取”选择意向和职业中专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录取”选择意向。
第一至第三志愿考生填报时均可在宁阳一中、宁阳二中、宁阳四中、宁阳复圣中学四所公办普通高中选报一所;第一至第三志愿均为独立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是提供给未被以上顺序志愿录取考生的最后一次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机会。为方便学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设置第四志愿为民办金桥高中志愿,如报考可填涂该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志愿可以兼报,填写职业中专专业志愿即视为兼报职业中专。
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经学校公示并向县教体局基教科报送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二)志愿填写。
6月13日(星期四)上午,九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在考场填涂《宁阳县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县教体局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志愿一律由学生本人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样卡,供学生练习填写。
报考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普通中专及高职类院校的,由考生本人登录“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ww.taszk.com)网上填报,时间安排见附件5,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为准。
六、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宁阳一中翱翔班自主招生考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四批,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第五批,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六批,录取宁阳县职业中专考生;
第七批,金桥学校自主招生和职业学校剩余计划补录。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八、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 5 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