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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威海市中考录取工作意见

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4年12月12日 ]

 威海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威政办发〔2008〕22号、威政办发〔2014〕4号、市教育局威教基字〔2009〕6号、威教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编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认真执行“3+4”师范本科、“3+4”高职本科、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连读大专招生计划。

  二、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户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导致不能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初二学生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学科考试报名;初三学生参加历史、生物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报名;初四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报名。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间未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等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补考报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术、地理等学科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重考报名。考试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区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具体负责。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初二、初三学生学业考试执行“威教发〔2014〕13号”文件有关规定,初二信息技术(30分)、地理(70分),初三历史 (70分)、生物学 (70分)学业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初三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明年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初四学生学业考试继续执行“威教基字〔2009〕6 号”文件有关规定,初四思想品德(7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7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体育与健康(70分)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初三参加补考或重考学生的考试科目成绩用等级呈现,初四参加补考学生的考试科目成绩用分数呈现。

  2.考查科目:初一、初二、初三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考查执行“威教发〔201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考查内容说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另文下发。初四学生的考查科目继续执行“威教基字〔2009〕6 号”文件,考查共设物理实验技能、化学实验技能和英语口语交际能力3科,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具体日程如下:

6月12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

10:40---12:00

思想品德

下午

14:30---15:50

物理

6月13日

上午

8:00---10:00

数学

10:40---12:00

化学

下午

14:30---16:00

英语

6月14日

上午

8:30---9:30

历史

10:30---11:30

生物学

下午

14:30---15:30

地理

  信息技术考试采用闭卷、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40分钟。5月20日至21日完成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工作。

  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须于3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须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由各区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实施。考查工作须于5月22日前完成。各区市考查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威海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5月31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试卷评阅

  全市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各区市负责组织。城区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参与城区考生评卷工作,做好评卷设备、软件的技术支持,参与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区市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6月19日前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20日下午4时公布成绩。

  五、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四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进行,4年六维度分项总等级和综合总等级评定在4月17日前完成。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教育局于4月24日前将各学校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规范操作,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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