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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发布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_第3页

来源:株洲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9年3月23日 ]

  (二)学校在向县(市)区综合素质评定数据库中心提交电子文档的同时,要上交“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电子文档统计表格一律用市教育局提供的Excel格式制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名单及人员职责)、实施的办法、实施的流程(什么时间,做什么,步骤要清楚,任务要明确)、制度建设(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等等)。 “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要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数据中心,另一份学校留档。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计好本区数据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区教育局公章,一份交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中心(在6月10日之前),同时上交电子档案(Excel表格),另一份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各县(市)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对教师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四)时间安排。4月上旬前,完成师生和家长的培训;5月上旬前,各校指导学生整理、充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材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5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抽样插标; 5月下旬,城区各校依据抽样插标确定的各维度“A”的比例,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调整、反馈和公示并及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附件9、附件10)。

  附件:1. 2019年株洲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2. 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能力考查

  3. 株洲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体系说明

  4. 株洲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

  5.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用表

  6.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生(师)评用表

  7.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

  8.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反馈意见表

  9. 年 区(学校)初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

  10. 各区(学校)初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

  附件1

  2019年株洲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是面向全体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评。测评按照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课程培养目标要求,全面检测学生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艺术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以考促学,以考促教,推动学校开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课程,组织好校园音乐、美术课外活动,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测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2011 版)》为指针,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实施。

  三、测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以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艺术技能为目标,开展艺术教育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坚持基础知识与技能学习相结合、课内学习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艺术素质普及与艺术特长发展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公平性原则。落实测评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制定周密科学流程,强化多种监督手段,保证测评过程以及结果客观公正。

  四、测评对象

  全市 2019 届初中毕业生。

  (一)分值构成

  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总分值 100 分,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学业指标为 40 分,其中音乐、美术各 20 分,主要测评学生的艺术综合素养。

  发展指标为 50 分,其中音乐、美术各 25 分,主要测评学生的艺术技能水平。

  基础指标为 10 分,其中音乐、美术各 5 分,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过程、平时成绩等进行评价。

  (二)测评方式

  学业指标测试(艺术基本素养考试)

  考试分值:40 分,其中音乐、美术各 20 分。

  考试时量:60 分钟。统一考试时间为 2019年 5 月 17日下午 3:00--4:00。

  考试内容:以七至九年级湘版《音乐》、《美术》教材为依据,测试音乐、美术基础理论知识。

  组考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分别组考和阅卷;音乐、美术学科合卷命题;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发展指标测试(艺术技能水平考试)

  考试分值:50 分,其中音乐、美术各占 25 分。

  考试时间:5 月 13 日--5 月17日

  考试内容:音乐学科由考生任选演唱、演奏、舞蹈中一项(不能多选),进行现场表演;美术学科由考生从下列艺术表现形式中任选一项进行现场创作:手绘线条(线描)、明暗表现(素描)、色彩表现、卡通画、装饰画等。音乐、美术各 25 分,满分 50分。

  组考方式:艺术技能水平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科类进行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门类选择权,如有学生申请测试上述内容之外的艺术门类,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专家测评,给予相应成绩;如不具备考试条件的项目可上报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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