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方式有哪些规定?
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对象应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自主招生可采取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组织测试等方式进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符合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已通过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地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各市(地、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优质高中招生配额比例是如何要求的?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各县(市、区、企)优质高中配额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9、中职招生如何进一步完善?
加快推进中职学校招生和注册入学。中职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注册入学;对特殊专业也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评择优录取。
10、在加强考试和招生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第一,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
第二,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全部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部分扶持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第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
第四,实施中考“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11、我省中考改革怎样试点?
稳妥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确定齐齐哈尔市为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于2017年秋季学期启动,从初中一年级学生实施。试点任务是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一方面,试点探索改革中考计分科目。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证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等4科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科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鼓励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模式进行试点。具体考试方式,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文化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
另一方面,试点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方式。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的探索,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没有作为计分科目的学科,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12、在中考宣传方面有哪些要求?
各市(地、企)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坚决杜绝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学校进行排名,严格禁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及初中学校将高分段学生中考成绩提供给新闻媒体,严格禁止通过条幅、标语、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的“状元”炒作,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