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时投档分加10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时投档分加20分,并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时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供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投档条件,市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九、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各级都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县已成立大埔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校)均要成立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中学要在中招考试前认真组织老师和初中毕业班学生学习《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规定》(粤教考[2002]3号)以及考场规则、监考守则、保密条例、中考的有关规定,让考生心中有数,杜绝违规现象等。
各考场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防止和杜绝试卷泄密现象的发生。凡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干部、教师、职工,一律不得参加试卷保管、考务和评卷等工作。中招试题和评分标准,在开考前属国家机密保密范围,如发生泄密或丢失试卷,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值班电话:5522293,考风考纪投诉电话:5526490。
十、其他工作
1.初中毕业班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的内容。
2.各中学不得借助提供初三学生名册和成绩册收取费用,不得扣压、截留、转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档案,违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法纪责任。
3.为确保巩固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成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招的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正确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学校要提高报考率、参考率和平均分,要求各中学及早动员所有初中生参加中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学生报名参加中考,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