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简答题改)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9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边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6.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事项(1)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56.5÷(1+13%)×13%=6.5(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题中,货物是从珠海移送到了上海和深圳,属于视同销售,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50+300)×13%=71.5(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2013年简答题改)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9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0.4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39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能全额扣除。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本题中,当月购进的部分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补充:当期购入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4-12×13%=8.84(万元)。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的销项税额=3.39÷(1+13%)×13%=0.39(万元)。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