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综合题 ( 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1、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16年应当缴纳的增值税
=8600×17%+200×17%-(8.5+510+146.36×11%+8.5)=952.9(万元)。
【解析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解析2】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
甲企业2016年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
税法允许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甲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400万元超过了税法允许的扣除限额;
因此,甲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320万元。
(3)
①业务招待费
销售(营业)收入的5‰=8800×5‰=44(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②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50%=160(万元);
因此,甲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金额=850-46+160=964(万元)。
(4)
甲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利息在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500×5.8%=29(万元);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29=11(万元)。
(5)
①税法规定的拨缴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实际拨缴额超过限额,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5-10.8=4.2(万元);
②税法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2-75.6=6.4(万元);
③税法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40×2.5%=13.5(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8-13.5=4.5(万元);
因此,三项经费共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
(6)
①直接向灾区的捐款、行政罚款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
②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65.61×12%=103.87(万元);
因此,甲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300-50-2-(150-103.87)=201.87(万元)。
(7)甲企业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65.61-30(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20(免税的股息收入)+(1400-1320)-(964-850)+11+15.1+(300-201.87)-(700-100)+(700-100-500)×50%=355.84(万元)。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本题中,甲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00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甲企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额=355.84×25%-50×10%=83.96(万元)。
【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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