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的组成
7.1.1工程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单位情况等); 7)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或资格预审更新资料。
7.1.2货物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3)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投标保证金; 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7.1.3服务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技术建议书(不同类型的服务项目,其技术建议书内容有所区别);6)投标报价文件;7)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或资格预审更新资料。
7.2投标文件格式
7.2.1投标函及其附录
是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的概括性函件,位于投标文件首要部分。
(1)投标函
1)工程投标函内容及特点。
①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应填报投标有效期限和在有效期内相关的承诺。
②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应承诺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③中标后的承诺:在投标函中投标人对中标后一些责任和义务进行承诺。
④投标函的签署:在投标函格式部分均应要求盖法人印章、法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投标人联系方式,作为对投标函内容的确认和承诺。
2)货物投标函内容及特点。货物投标函内容包括投标项目名称、标包号和名称、投标文件主要构成内容、投标总价等。
3)服务投标函内容及特点。招标人会在服务投标函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对其权利、义务进行声明:
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不理解或误解而产生的后果。
②投标人承认并同意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③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确认其提交的材料所陈述内容和声明均是真实和正确的。
④确认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未能履行规定责任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⑤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属独立完成,未经与其他投标人以限制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协商、合作或达成谅解后完成。
(2)投标函附录(投标一览表)
1)工程投标函附录的特点。投标函附录附于投标函后,共同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
工程投标函附录所约定的合同重点条款应包括工程缺陷责任期、履约担保金额、发出开工通知期限、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提前竣工的奖金、提前竣工的奖金限额、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工程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等对于合同执行中需投标人引起重视的关键数据。
2)货物投标一览表的特点。货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投标一览表,投标一览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和型号、制造商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期等。
3)服务投标函附录的特点。服务招标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一览表)中可重点摘录和强调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各阶段服务的期限、赔偿的限额、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预付款、履约担保等。
7.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般应包括: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等投标人的一般资料。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人姓名、授权权限和期限等,代理人不能再次委托,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人应亲笔签名。
7.2.3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文件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时,须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1)采用资格预审,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正本。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交原联合体协议书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2)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时,则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正本。
3)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
①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②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名称
③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一般有如下约定:
A.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 B,接收与本项目投标有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一切事务; C.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D.负责履行合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④联合体内部分工 ⑤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