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的任何改变。
★变更指令发出后,应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1.工程变更的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分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四种情况)
按照下列规定根据已标价清单调整:
1)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提出人: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确认人: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注】上述公式中的各项,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浮动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注意】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规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举例】工程量的减少,管理费和承担的风险可能并未减少,利润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量少了,工程费就会减少,导致利润减少了。
【2015年·多选】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属于变更
B.发包人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
C.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属于变更
D.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E.工程变更指令发布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选项B错误,工程变更的范围中,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选项D错误,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参见教材P231。
【2011年·单选】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除了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外,一般不得发生变更
B.尽管变更的起因有多种,但必须一事一变更
C.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则应抢在变更指令发出前尽快落实变更
D.若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变更指令发出后,应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该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参见教材P231。
【2012年·单选】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
B.发包人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
C.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不属于变更
D.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参见教材P231。
【2015年·单选】对某招标工程进行报价分析,在不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前提下,承包人中标价为15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600万元,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1550万元,承包人认为的合理报价值为1540万元,则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是( )。
A.0.65% B.6.25%
C.93.75% D.96.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1-1500/1600)×100%=6.25%。参见教材P231。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项目特征描述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描述,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
承包人依据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后发生为准
【回忆】
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综合单价。
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1.清单缺项漏项的责任
◆发包人负责(准确性和完备性招标人负责)
◆承包人不承担此风险与损失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按变更事件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情况1: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事件中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情况2: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015年·单选】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由( )负责。
A.招标代理机构
B.招标人
C.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机构
D.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备性由招标人负责。参见教材P232。
【2014年·单选】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的,应按变更事件的有关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方法进行调整
D.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工程项目缺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予以填报的,合同实施期间不予增加按照工程变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选项A错误,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选项C错误,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事件中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选项D错误,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参见教材P232。
(四)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
工程量偏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如下:
当工程量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
◆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低;
◆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分析】当工程量减少超过一定比例,综合单价提高。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了。量少则价高,保证承包人利益。
当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定比例,综合单价是降低的。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减少。相当于量多价优,保证发包人的利益。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同方向变动
【2013年·单选】根据规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前提是( )。
A.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15%
B.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变化
C.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10%
D.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10%,且引起施工方案发生变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参见教材P233。
(五)计日工
1.计日工费用的产生
◆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以下内容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2.计日工费用的确认和支付
应付价款=签证报告核实的数量×已标价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
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商定。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2014年·单选】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计日工费用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已招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某项计日工单价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
B.承包人通知发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双方应按计日工方式予以结算
C.现场签证的计日工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不同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进行价款调整
D.施工各期间发生的计日工费用应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选项B错误,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双方应按计日工方式予以结算。选项C错误,现场签证的计日工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不同时,应按现场签证的计日工数量进行价款调整。选项D错误,施工各期间发生的计日工费用应在进度款结算时一并支付。参见教材P233。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物价波动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按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调整。
【回忆】材料设备5%,施工机具10%。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
(1)价格调整公式
【对比】类似工程预算法的综合调整系数
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
P0——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2)权重的调整
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重点)
原计划6.20日完工,实际上7.10日才完工。7.1日开始价格指数有调整。该如何处理呢?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原则】惩罚延误者
【例5.1.1】某直辖市城区道路扩建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日。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总价为80000万元,工程于2011年9月20日开工。施工合同中约定:①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分10次按相同比例从每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还。②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包括:当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当月确认的变更、索赔金额;当月价格调整金额;扣除合同约定应当抵扣的预付款和扣留的质量保证金。③质量保证金从月进度付款中按5%扣留,最高扣至合同总价的5%。④工程价款结算时人工单价、钢材、水泥、沥青、砂石料以及机械使用费采用价格指数法给承包商以调价补偿,各项权重系数及价格指数如表5.1.1所列。根据表5.1.2所列工程前4个月的完成情况,计算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数额。
表5.1.1 工程调价因子权重系数及造价指数
|
人工 |
钢材 |
水泥 |
沥青 |
砂石料 |
机械使用费 |
定值部分 |
权重系数 |
0.12 |
0.10 |
0.08 |
0.15 |
0.12 |
0.10 |
0.33 |
2011年7月指数 |
91.7元/日 |
78.95 |
106.97 |
99.92 |
114.57 |
115.18 |
— |
2011年8月指数 |
91.7元/日 |
82.44 |
106.80 |
99.13 |
114.26 |
115.39 |
— |
2011年9月指数 |
91.7元/日 |
86.53 |
108.11 |
99.09 |
114.03 |
115.41 |
— |
2011年10月指数 |
95.96元/日 |
85.84 |
106.88 |
99.38 |
113.01 |
114.94 |
— |
2011年11月指数 |
95.96元/日 |
86.75 |
107.27 |
99.66 |
116.08 |
114.91 |
— |
2011年12月指数 |
101.47元/日 |
87.80 |
128.37 |
99.85 |
126.26 |
116.41 |
— |
表5.1.2 2011年9月~12月工程完成情况
金额(万元) |
9月份 |
10月份 |
11月份 |
12月份 |
截止当月完成的清单子目价款 |
1200 |
3510 |
6950 |
9840 |
当月确认的变更金额(调价前) |
0 |
60 |
-110 |
100 |
当月确认的索赔金额(调价前) |
0 |
10 |
30 |
50 |
解:(1)计算11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
6950-3510=3440(万元)
(2)计算11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
说明:
①由于当月的变更和索赔金额不是按照现行价格计算的,所以应当计算在调价基数内;
②基准日为2011年7月3日,所以应当选取7月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③人工费缺少价格指数,可以用相应的人工单价代替。
(3)计算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的金额:
①11月份的应扣预付款:80000×5%÷10=400(万元)
②11月份的应扣质量保证金:(3440-110+30+56.11)×5%=170.81(万元)
③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的进度款金额=(3440-110+30+56.11-400-170.81)=2845.30(万元)
【2013年·单选】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现行价格指数应采用( )。
A.计划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B.实际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C.A和B中较低者
D.A和B中较高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对于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参见教材P234。
【2012年·单选】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竣工的,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进行价格调整时,涉及到原约定竣工日期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价格指数,则调整价格差额计算应采用( )。
A.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
B.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
C.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的平均值
D.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承包人违约,让其少得到钱,所以现行指数取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参见教材P234。
【例题·单选】某工程合同价为100万元,合同约定: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其中固定要素比重为0.3,调价要素A、B、C分别占合同价的比重为0.15、0.25、0.3,结算时价格指数分别增长了20%、15%、25%,则该工程实际结算款差额为( )万元。
A.19.75 B.28.75
C.14.25 D.27.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该工程实际结算款差额=100×(0.3+0.15×1.2+0.25×1.15+0.3×1.25-1)=14.25万元。参见教材P234。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
(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单价跌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原则】少调整:涨以高价为基础,跌以低价为基础。
【总结】
3)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与基准单价相等,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若承包人未报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如发包人不同意,不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超过一定范围时,按照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015年·单选】某建筑工程钢筋综合用量1000t。施工合同中约定,结算时对钢筋综合价格涨幅±5%以上部分依据造价处发布的基准价调整价格差额。承包人投标报价2400元/t,投标期、施工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钢筋综合基准价格分别为2500元/t、2800元/t,则需调增钢筋材料费用为( )万元。
A.17.5 B.28.0
C.30.0 D.4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需调增钢筋材料费用=(2800-2500×1.05)×1000=175000元=17.5万元。参见教材P236。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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