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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模考习题(8)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7月14日]  【

  参考答案:

  1.合同价=(1100x300+1140x400)/10000+12+5=95.6(万元)。

  预付款=(95.6-1.8-1.5)x20%+1.8x70%=19.72(万元)。

  2.分项工程A第6个月月末的拟完工程计划费用=(200+300+200)x300/10000=21(万元)。

  分项工程A第6个月月末的已完工程计划费用=(180+280+220)x300/10000=20.4(万元)。

  分项工程A第6个月月末的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报完工程计划费用=20.4-21=-0.6(万元)。

  该进度偏差小于0,表明分项工程A的进度拖后。

  3.(1)4月份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本月工程进度款(180x300+320x400)/1000=18.2(万元),累计完成18.2万元,占合同价的19.04%。

  未达到起扣点,本月不扣回预付款。

  本月支付工程款:18.2+1.8x30%+(12-1.8-1.5)/4=20.915(万元),累计支付20.915万元。

  (2)5月份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本月工程进度款:(280x300+200x400)/10000=16.4(万元),累计完成34.6万元,占合同价的36.19%。

  预付款的起扣点为:95.6x30%=28.68(万元)。

  已达到起扣点,从本月开始应扣回预付款。

  预付款的扣回金额=(当月累计已完成工程量的价款-起扣点)/合同价x100x预付款扣回比例x预付款额-上月扣回预付款额。

  本月扣回的预付款:(34.6-28.68)/95.6x100x2%x19.72=2.442(万元),累计扣回2.442万元。

  本月支付工程款:16.4+(12-1.8-1.5)/4-2.442=16.133(万元),累计支付37.048万元。

  (3)6月份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本月工程进度款(220x300+240x400)/10000=16.2(万元),累计完成50.8万元,占合同价的53.14%。

  本月扣回的预付款:(50.8-28.68)/95.6x100x2%x19.72-2.442=6.684(万元),累计扣回9.126万元。

  本月支付工程款:16.2+(12-1.8-1.5)/4-6.684=11.691(万元),累计支付48.739万元。

  (4)7月份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本月工程进度款(380x300+380x400)/10000=26.6(万元),累计完成77.4万元,占合同价的80.96%。

  根据合同约定,预付款的全部金额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0%时扣完,因此,本月扣回的预付款:19.72-9.126=10.594(万元)。

  本月支付工程款:26.6+(12-1.8-1.5)/4-10.594=18.181(万元),累计支付66.92万元。

  4.工程实际造价=(1060x300+1140x400)/10000+(12-1.5)+1.2+4.2=93.3(万元)。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93.3x(1-3%)-66.92-19.72=3.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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