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定:脱水程度、性质、有否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循环障碍;
三确定:补液总量、溶液种类、输液速度;
三原则:先快后慢、先浓后淡、见尿补钾;
① 补液总量=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生理需要量
累积损失量:自发病以来累积损失的液体量;
继续损失量:指补液治疗过程中,因呕吐、腹泻、胃肠引流等液体的继续丢失量;
生理需要量:包括显性失水(尿60%、大便5%)和不显性失水(皮肤和肺丢失)35%;
轻度脱水:90-120ml/kg;中度脱水:120-150 ml/kg;重度脱水:150-180 m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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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损失量 |
继续损失量 |
生理需要量 |
总量(ml/kg) |
轻度脱水 |
50 |
10-30 |
60-80 |
90-120 |
中度脱水 |
50-100 |
10-30 |
60-80 |
120-150 |
重度脱水 |
100-120 |
10-30 |
60-80 |
150-180 |
② 溶液种类:
a. 累积损失量:
等渗性脱水:1/2张,常用1:1液;
低渗性脱水:2/3张,常用4:3:2液;
高渗性脱水:1/3-1/5张;
如临床判定脱水困难,则按等渗脱水处理。
b. 继续损失量:继续腹泻呕吐脱水量,1/2-1/3张液体,常用1:1液、1:2液。
c. 生理需要量:排尿排便含水,出汗、皮肤不感蒸泄、肺呼吸丢失,1/3-1/5张液体,常用生理维持液体。
③ 补液速度:取决于脱水程度和继续损失的量和速度,对重度脱水有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应先快速扩容,20ml/kg等渗含钠液,30-60分钟内快速输入;
累积损失量(扣除扩容液量)在8-12h内补完,约每小时8-10ml/kg;
脱水纠正后,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时速度宜减慢,于12-16h内补完,每小时5ml/kg;
④ 纠正酸中毒:PH<7.3时静脉补碱性液体, 首选碳酸氢钠。
⑤ 纠正低钾:
有尿补钾,或来院前6小时内有尿即应及时补钾;
补钾浓度< 0.3%;
每日静脉补钾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
切忌将钾盐静推,否则导致高钾血症,危及生命;
钾为细胞内离子,为平衡细胞内外液钾,静脉补钾需4 - 6天。
⑥ 纠正低血钙、低血镁:
一般不须常规补钙,有佝偻病或营养不良的患儿应及时补充,能口服者口服;
低血钙:10%葡萄糖酸钙(每次1-2ml/kg,最大量≤10ml)加葡萄糖稀释后缓慢静推;
低血镁:25%硫酸镁每次0.1mg/kg深部肌注,每6h一次,每日3-4次,症状缓解后停用。
第二天补液:
主要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继续补钾,供给热量。
① 生理需要量:1/5张(1:4)含钠液补充,60-80ml/ kgd;
① 继续损失量:“丢多少补多少,随时丢随时补”,1/2-1/3张含钠液补充,10-40ml/k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