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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西医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考点:第十章_第2页

   2016-08-09 11:32:36   【

  第二节 治则

  概说

  (一)治则的概念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而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准绳,对临床立法、处方、用药、针灸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治法的概念

  治法,是在一定治则指导下制订的针对于疾病与证候的具体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及治疗措施。

  (三)治则和治法的区别与联系

  (四)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病的主导思想

  1.治病求本的概念

  治病求本,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辨析出疾病的病因病机,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

  治病求本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在治疗观中的体现。

  2.治病求本的“本”的涵义

  治病求本的“本”,是指疾病的病因病机。因病因病机是对疾病本质的抽象认识,是疾病本质的概括,故“求本”实际上就是辨清病因病机、确立证候。

  (五)治则的基本内容

  包括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扶正与祛邪、调整阴阳、调理精气血津液和三因制宜等。

  一、正治与反治

  (一)正治

  1.概念

  正治(又称“逆治”),是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治疗原则。

  2.适用病证

  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

  3.主要内容

  (1)寒者热之(即以热药治寒证):是指寒性病证出现寒象,用温热性质的方药治疗。

  (2)热者寒之(即以寒药治热证):是指热性病证出现热象,用寒凉性质的方药治疗。

  (3)虚则补之(即以补益药治虚证):是指虚损性病证出现虚象,用具有补益作用的方药治疗。

  (4)实则泻之(即以攻邪泻实药治实证):是指实性病证出现实象,用攻逐邪实的方药治疗。

  (二)反治

  1.概念

  反治(又称“从治”),是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

  2.适用病证

  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完全吻合的病证。

  3.主要内容

  (1)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的一种治则。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的一种治则。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是指用补益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的一种治则。适用于因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举例)。

  (4)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的药物治疗具有通泄症状的实证的一种治则。适用于因实邪内阻而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

  (三)正治与反治的异同

  二、治标与治本

  (一)中医学中标与本的概念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在中医学中常用来概括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

  (二)治标与治本治则的临床应用

  1.缓则治本

  即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的情况下,必须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2.急则治标

  (1)主要是指标病急重,应当先治、急治其标病。出现“标急”的情况,主要有二:①在疾病过程中出现急重、甚或危重症状(如高热、剧烈呕吐、剧烈疼痛、大出血、尿闭、抽搐、昏迷、虚脱等);②卒病而病情非常严重时(举例)。

  (2)在先病为本而后病为标的关系中,有时标病虽不危及,但若不先治将影响本病整个治疗方案的实施时,也当先治其标病。

  3.标本兼治

  即指标本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应当标本同时治疗。标本兼治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①标本并重俱急的病证。②标本均不太急的病证,为了提高疗效,也常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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