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医疗人际关系伦理
医患关系的内涵
是指在医疗卫生活动中,以医务人员为一方和以患者及其家属为一方所建立的各种联系。
狭义:个体(医生)与个体(患者)
广义:群体(医方)与群体(患方)
医患关系的伦理追求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①强化医学服务的根本宗旨 ②确立双向平等的医患关系 ③扩大医疗服务范围
医患权利与义务(责任) 相互统一 医生权利与患者义务 基本一致
医生义务与患者权利 基本一致
医生的权利 诊治患者的疾病权 宣告患者死亡的权利 医生的干涉权
医生对患者的义务
(1)承担诊治的义务 (2)解除痛苦的义务(3)解释说明的义务 (4)医疗保密的义务
医生对社会的义务
1)面向社会的预防保健义务(2)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义务(3)参加社会现场急救的义务
(4)发展医学科学事业的义务
患者的权利
基本医疗权 知情同意权 隐私权 监督医疗权
医疗选择权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医疗诉讼权 陪护与被探视权
患者的义务
⑴增进健康的义务 ⑵积极配合诊疗的义务
⑶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⑷支持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义务
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在相互联系中由于一种或多种原因不能和谐相处,而引发的争执,我们统称为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的类型:
医疗纠纷与非医疗纠纷 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
医疗事故纠纷
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探析
1.诱发医患纠纷的深层次原因
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不到位 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不够
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负面影响
2.医方自身的缺如
医院管理的缺陷 医务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防御性医疗”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