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药物与药学专业知识
一、药物的来源与分类
【药品概念】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药品分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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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特点 |
化学合成药 |
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得到的小分子的有机或无机药物 |
确定的化学结构 |
来源于天然产物的药物 |
1.天然产物中提取的有效单体 |
大部分是通过化学半合成或生物合成的半合成天然药物或半合成抗生素 |
生物技术药物 |
指所有以生物物质为原料的各种生物活性物质及其人工合成类似物,以及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制得的药物 |
包括:细胞因子、重组蛋白质药物、抗体、疫苗和寡核苷酸药物等 |
二、药物的结构与命名
(一)药物常见的化学结构及名称
其基本骨架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只含有碳氢原子的脂肪烃环、芳烃环,另一类是除含有碳氢原子外,还含有氮N、氧O、硫S等杂原子的杂环。
两个苯环骈合称萘,三个苯环平行骈合称蒽(一苯二萘三蒽)
(二)常见的药物命名
药物的名称包括药物的通用名、化学名和商品名。
1.药物的商品名
(1)通常是针对药物的最终产品,剂型和剂量确定,如代文、泰诺、斯达舒等。
(2)制药企业拥有专利权,不得冒用、顶替。
(3)选用的商品名不能暗示疗效和用途,最好简单顺口。
2.药品的通用名
(1)也称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
(2)INN通常指有活性的药物物质,而非最终药品。
(3)一个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新药申请过程中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不受专利保护,不能与已有名称相同,不能与商品名近似。
(4)药典使用的名称,与英文名对应,多采用音译。
3.药物的化学名
(1)标明药品化学结构的名称。
(2)依据: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会(IUPAC)、中国化学会、美国化学文献(CA)的原则。
(3)命名原则:选取特定的部分作为母体,规定母体的位次编排法,其他部分视为取代基,手性化合物规定立体构型或几何构型。
三、药物剂型与辅料
(一)基本概念
1.剂型:适合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的不同给药形式
2.制剂:原料药物按照某种剂型制成一定规格并具有一定质量标准的具体品种
命名原则:制剂名=药物通用名+剂型名
3.方剂:按处方,为某一病人调制
4.药剂学:配制理论、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合理应用
5.药用辅料:处方中除主药以外的一切药用物料的统称
(二)剂型的分类
分类方法 |
剂型 |
按形态分类 |
液体、固体、半固体、气体 |
按制法 |
浸出制剂、无菌制剂(注射、滴眼) |
按分散系统 |
真溶液、胶体溶液、乳浊液、混悬液 |
按作用时间 |
普通、速释、缓释、控释 |
按给药途径 |
经胃肠道:口服(胃肠道破坏+肝脏代谢首过) |
非经胃肠道—— |
(三)药物剂型的重要性
剂型与给药途径相适应
1.变性:硫酸镁口服泻下,外用消炎、静滴镇静
2.变速:注射、吸入急救,丸剂、缓控释长效
3.降低/消除不良反应:缓控释血药浓度平稳
4.靶向:脂质体、微球、微囊浓集于肝、脾
5.提高稳定性:固>液
6.影响疗效:制备工艺不同,影响药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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