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张某向某建筑公司发出了,订购特殊装饰材料的要约,要约中明确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四日内答复,若张某后来得知另一家公司价格更加优惠,欲撤销该要约,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当在该建筑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撤销邀约的通知
B.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C.张某不得撤销该要约
D.张某应当对该建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2.缔约过失责任是对( )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A.预期利益
B.信赖利益
C.固有利益
D.精神利益
【答案】B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缔约人一方因信赖合同能够成立或有效而为履行该合同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并已经有费用的支出,但由于缔约对方的避错使合同不能成立或无效,由此所蒙受的经济上的不利益。预期利益与固有利益分别存在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中。
13.关于承诺的生效,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承诺生效等同于合同生效
【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可见,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同时发生的,但是也存在着例外情形。
14.2001年1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决宣告死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本案中配偶未申请宣告死亡,法院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15.某电视广告中,该公司详细列明了产品的型号、数量以及联系方式等,并且表明了该公司可以提供货物的期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该广告属于要约
C.该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和推销某种商品或服务
D.该公司违反了我国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
【答案】B
【解析】发布商业广告是为了引诱广大不特定的客户向商家发出购买商品或要求提供服务的要约,所以一般的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6关于要约的生效问题,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自发出时生效
C.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
D.要约一旦生效,便不可被撤回,但可以撤销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要约撤回只能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一旦生效,只能撤销,不得撤回。
17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为标的
B.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答案:A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8.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请求权与形成权 B.财产权与人身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可以将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19.承诺生效时,( )。
A.合同成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成立并生效
D.合同开始履行
【答案】A
【解析】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做出意味着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比如法律规定的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登记,合同虽然成立,但并不会生效。
20.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承诺必须完全接受要约的条件,而不得作出任何更改
B.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话,构成新要约
C.在正常情况下,承诺应在要约期限之内到达要约人,否则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
D.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答案】A
【解析】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但可以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应在要约所确定的期限之内到达,才能发生效力;承诺的效力主要就在于使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