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某外资企业员工林也花了3000元从甲代销商的店铺买了乙厂生产的MP3一部,在向各同事展示时发生爆炸,虽然没有炸伤人,但是将同事王刚和李永的MP3震破。经查是林也的MP3存在缺陷所致。以下对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MP3的购买者林也才能主张赔偿权利
B.只能向甲主张权利
C.王刚可以向乙厂主张权利
D.对于王、李二人MP3的损坏,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
22.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遵守以下哪一项规定?()
A. 不得持有股票
B.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持有该种股票
C.不得买卖股票
D.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所得税?()
A.预提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
C.预付所得税
D.预支所得税
2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A.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如何处理?()
A. 应认定其为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B.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C.应认定其属于抵押财产,但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D.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6.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其发行价格由()。
A. 股东大会决定B.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C.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规定D.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
27.某商业银行在章程草案中规定本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可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定的规范内开展业务,而不能自己确定业务的范围和种类。如果你是该商业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下列哪些内容应当从章程草案中删掉?()
A. 以多种方式开创新型金融工具吸收社会游资存款
B.以互利互惠方式与公用企业公司合作代收代缴业务
C.开展个人与公司合作储蓄方式,将个人户头挂在公司储蓄户头上,以合法地减少个人利息所得税支出
D.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为个人购房、购车、上大学、出国留学、医疗等消费提供融资服务
28.甲化工厂是生产油漆的专业厂家,其生产的油漆有五大类一百多个品种。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增加产品品种,建设了一些新的生产线,生产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油漆。2000年8月3日,天降暴雨,并伴有雷电现象出现,甲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被雷电击中,造成化工厂原料泄漏,化工原料随着雨水部分流入本公司的沉淀池,部分渗入地下造成水质被污染。该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天气状况极差,加之原料极易挥发,抢救工作没有很大的效果。在报告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后,被认定是意外事故。此外,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甲工厂在诉讼中是否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A.承担,因为已经造成了损害
B.不承担,因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C.承担,因为甲工厂抢救措施不力
D.不承担,因为该污染事件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且甲工厂已经及时采取了抢救措施
29. Richard是甲国驻乙的领事官员。一日,Richard目睹了发生在乙国的一起交通事故。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
B.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Richard应出庭作证
C.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对其强制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D.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30.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 甲国西方企业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参考答案及解析】
1.D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这是法不同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国家、政党)的基本特征。
2.C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在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渊源、法的体系、法的分类、诉讼活动等方面都存在极大的差别,A、B、D三项均为民法法系最基本的特点,而C项则为普通法法系特点,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比较简洁,判决的推理方式一般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判决书最后署名的是某某法院。考生在区分两大法系时,可联系民法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和普通法系的代表美国法中的具体司法制度的差别来加以比较,思路就会很清晰直观。
3.A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理解。某一部门法可能包括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能包括若干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部门法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所以“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的说法不能成立。
4.A法律规则依“三要素说”即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法律后果则指作出符合或违背法律规范行为时,应承担肯定或否定的法律后果。题干中的法律规则具备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要素,缺乏的是假定条件。
5.B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
6.B比较完善的现代法治概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指出法治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是必须具备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
7.C见《宪法》第110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8.D《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9.B《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10. 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七)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十二)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