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6.甲(居住在某市A区)与乙(居住在B区)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价格上涨,履行期到来以后,甲拒不交货。甲的该批货物放在C区。乙申请C区人民法院对该批货物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请问:这时乙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7.某公司与某家具厂签订了一份办公家具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现家具厂位于河南驻马店,某公司位于湖北武汉,双方签订合同是在湖南长沙,加工行为将在河南郑州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双方可以约定驻马店或者武汉的法院作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约定管辖法院
C.长沙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郑州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郑州是本合同的履行地,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
8.杨某2007年5月创作出版了一部注会考试辅导书,但是2008年10月该书被某出版社违法再版,杨某向该出版社主张权利未果,遂决定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
B.一般应由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一般应由该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可由取得授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民事纠纷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得知,答案为CD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关于级别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于15日内作出裁定
B.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可以准予撤回起诉
C.上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作出裁定
D.当事人可对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同时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定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新的司法解释,考生应当重点关注和掌握.
10.A市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市,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临近的E县,并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公司虽不同意,但也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D市法院有管辖权
B.C市法院有管辖权
C.B市法院有管辖权
D.E县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唯一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履行地点上并未达成一致是乙公司的单方面决定,所以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履行地所以D市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