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法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国家标准,共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五部分。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和方法
《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3.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包括(1)暂列金额(2)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项目清单。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5.税金项目清单。①营业税;②城市维护建设税;③教育费附加。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金。即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