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一)
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
在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内容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
【考点解析】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明显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这里只是问了是否妥当,没有问为什么,回答时只需回答判断结果即可。
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内容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对于从项目基层做起来的考生,此知识点不难,但对于其他考生,有一定难度。
2.【参考答案】
10d罕见特大暴雨停工索赔:成立;
理由:罕见特大暴雨,认定为不可抗力,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范围,应予以补偿。
3d季节性降雨停工索赔:不成立;
理由:季节性降雨,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事项,造成工期延误属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范围。
【考点解析】
国内建筑业内通常都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考试用书上没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单独列条目予以详细阐述,但该文本的具体内容直接与合同管理、合同索赔等知识密切相关,请广大考生一定要仔细学习。
特别说明:关于索赔责任的认定与划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与FIDIC条款存在差别,请考生一定要仔细审题。
注意,题干里没有涉及施工单位是否在索赔有效时限内提出索赔的问题,故假定为除题干交待的问题外,其他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答题时,切不可假设施工单位如不在索赔有效时限内提出索赔等情况。
对于降雨,要区别对待。罕见特大暴雨造成的停工10d可视为不可抗力,针对不可抗力的索赔,其责任划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是有明确界定的,工期由建设单位承担,导致损失各自分别承担。但季节性降雨的3d,则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既然题干中用词是“季节性降雨”,明显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预见到的风险,属施工单位自身施工组织的失误。
3.【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不同意再次挖开检查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2)工期索赔2d:不成立;
工期索赔6d:成立。
【考点解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5.3.3重新检查”规定如下: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也就是说,对于隐蔽工程的检验是可以重复多次的,施工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但是隐蔽工程再次检验合格后,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如果检验不合格,则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检查该隐蔽工程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只有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影响的工期会导致总工期延误,其工期索赔才成立;否则即便施工单位的索赔有理有据,但如果隐蔽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工期索赔也不成立。
4.【参考答案】
再次检测时取样: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或答:双倍取样),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和原不合格房间。
【考点解析】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第6.0.20条规定: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二)
1.【参考答案】
安全措施计划应补充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3)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资源配置与费用投入计划;
(6)检查评价、验证与持续改进。
【考点解析】
根据相关规范,安全措施计划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管理目标;
(3)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4)规章制度;
(5)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7)应急准备与响应;
(8)资源配置与费用投入计划;
(9)教育培训;
(10)检查评价、验证与持续改进。
2.【参考答案】
工人宿舍整改内容有:
(1)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2)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宿舍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4)宿舍净高不得小于2.5m。
【考点解析】
根据相关规范,施工现场宿舍应满足如下规定: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现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门口应设置垃圾桶。
(4)现场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3.【参考答案】
施工安全检查的评定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事件三中的检查结果应评定为:不合格。
【考点解析】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5.0.1条规定,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回答时一定要准确,首先是3个等级;其次是3个等级只能是优良、合格、不合格。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5.0.2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原则如下:
(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事件三中给出汇总表得分68分,则本次检查应评定为“不合格”。
4.【参考答案】
(1)建设单位的说法:正确
理由:凡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原施工单位均须免费维修。
(2)建设单位另请第三方维修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要求原施工单位维修,但原施工单位不予维修,建设单位再请第三方维修,合理。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
【考点解析】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2000]第80号)第9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本题中,刚竣工后就出现质量问题,属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免费维修合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2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故建设单位另请第三方维修合理,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
(三)
1.【参考答案】
(1)地下部分适合采用等节奏流水施工
施工过程:N=4
施工段数:M=4
流水步距:K=2
工期T地下=(M+N-1)×K=(4+4-1)×2=14周。
(2)地上部分适合采用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
施工过程:N=3
施工段数:M=4
流水步距:K=min(4、4、2)=2
专业队数:b1=4/2=2
b2=4/2=2
b3=2/2=1
总队数N´=2+2+1=j
工期T地上=(M+N´-1)×K=(4+5-1)×2=16周。
【考点解析】
首先审题,地下部分4个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相等,均为2周,故最适合组织等节奏流水施工。地上部分3个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不相等,可组织异节奏流水施工,也可组织无节奏流水施工。
仔细观察,地上部分的3个施工过程其流水节拍分别为4、4、2,存在最大公约数2,所以地上部分组织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是最理想的,属异节奏流水施工。
等节奏流水施工的工期=(M+N-1)×K
成倍节拍流水施工的工期=(M+N´-1)×K
M——施工流水段数量;
M——施工过程数量;
N´——施工队数量(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时,施工数量大于施工过程数量);
K——流水步距。
2.【参考答案】
除了问题1中等节奏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外,还有无节奏流水施工。无节奏流水施工的特点:
(1)各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的流水节拍不全相等;
(2)相信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不尽相等;
(3)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
(4)各专业工作队能够在施工段上连续作业,但有的施工段间可能有间隔时间。
【考点解析】
问题1中采用了等节奏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此外还剩下的就是无节奏流水施工这种形式了。
至于无节奏流水施工的特点,无非就是如下四条:
(1)各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的流水节拍不全相等;
(2)相信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不尽相等;
(3)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
(4)各专业工作队能够在施工段上连续作业,但有的施工段间可能有间隔时间。
考试出题往往都有比较极端的情形,比如这一知识点,通常要么考无节奏流水施工、要么就是考等节奏流水施工。当然了,成倍节拍流水施工虽然归类到异节奏流水施工里,但其特点和组织方式更像是一种另类的等节奏流水施工。
3.【参考答案】
最大限度搭接时间为剩余3个施工段施工时间:2+2+2=6周。
分析:地下部分最后的施工过程为回填土,回填土施工过程在4个流水段上的流水节拍为:2、2、2、2周,其中第一个施工段在第2周末结束后,即开始进入地上部分施工。
【考点解析】
所谓搭接时间,其实就是实施现场俗称的“打时间差”的概念。针对本案例,如地下部分施工完毕后再开始地上部分施工,其总计施工时间为基准值。如果在地下部分施工过程中某时点提前开始地上部分施工,相当于提前插入地上部分施工,这样就节省了总的施工时间。相对于基准值来说节省的时间就是搭接时间,也就是在地下部分施工完毕时间前提前插入的这一段时间就是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
由此,本案例中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应该是第一个施工段地下部分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完成后,迅速开始此施工段地上部分后续施工。此时其他施工段地下部分仍继续施工,从插入时点至地下部分其他施工段各施工过程全部施工完毕为止的这一段时间即为地下部分、地上部分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
4.【参考答案】
(1)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2)当按第3问的流水施工组织方式,即第一幢地下工程完成后即插入进行地上工程施工,则总工期应按如下式计算:
T总=T地下+T地上-搭接时间=14+16-6=24周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典型的进度管理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考核对流水施工进度计划的绘制方和流水施工总工期的计算。
在本案例中,地下部分为等节奏流水施工,故专业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地上部分为成倍节奏流水施工,故专业队数大于施工过程数。故工程整体流水施工进度计划图必须按施工队来绘制,而不能按施工过程来绘制。
如果能正确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那总工期的计算就简单了,直接在图上数都能数出来。
当然,按公式计划,那就是:T总=T地下+T地上-搭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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