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保险》辅导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天系的含义,是指劳动力所劳动劳动,(用人单位)之间,以实现劳动为实质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建立和运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建立,首先要求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当依法具备劳动者资格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劳动者的资格,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年龄内、具备所从事劳动的身体健康条件、具备符合劳动要求的文化和技能水平、具备支配自己劳动能力的自由。用人单位的资格,是指用人单位依法成立、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人的权利和实行用人的义务: -
劳动关系的运行,是指劳动关系形成和存续的动态过程 它表现为劳动关系的发生、延
续、变更、终止等一系列环节和在这些环节之间,劳动主体和用人主体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三、劳动关系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倮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和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义务二
(二)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劳动川工权;依法W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资奖金分配极.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有: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履行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组建工会及工会依法开展的活动提供+助;依法征行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国家规定的Jj作l…rEdj;按照按,持分的原,按时址献是”圩动
者工资及各项待遇;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牛命安全:依法保障女职一和殊的劳动保护待遇;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他川职业j音洲经赞,丌仃if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依据国家规定参力¨社会保险,缴纳礼会保险赞,li.时创造杀什必办集'
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编利待遇等。
四、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一)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基于劳动合同法律事实,南劳动合同法律调整,从而形成的劳动务关系。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所形成
二是基于劳动合同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三是以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当中是平等的主体;二是劳动合同的主体自发形成的一种事人自己的意志;三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三)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所谓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要是指参加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享有劳动合同权利和承担劳动合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入渣入和其他组织.所谓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科稚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事物,主要指的是劳动行为。所谓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劳动合同履行地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五、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在制定法律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行协商和对话,消除误解,弱化有争议的问题,增加达成协议的机会,共同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的机制。政府、用人单位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的职能不能替代,各有侧重 和相互独立,相互没有隶属关系。
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首先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应坚持平等原则,互惠互利、互谅 互让,通过直接协商谈判、缔结契约等方式,建立和调整相互间的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政府 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起调节和干预作用,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我国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企业中的职代会也代表劳动者的利益:用人单位组织是用人单位利益的代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的主要代表,其中主要职能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