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公司定义: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2. 公司法人的特点:①资合的性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业务由经营机构来执行,与股东和出资人没有关系
3. 我国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的内涵(一)道德风险1、定义: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的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2、产生原因:①签订合约前对信息是了解的,但是对合约签订后将发生的事情预见是不完全的②尽管可以通过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但是合约的谈判、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二)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控制权。控制权的内容:经营决策权、监督权、企业剩余索取权(合约中没有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①如何配置和行使公司的控制权②如何评价和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和员工③如何设计和实施公司的激励机制(三)公司治理定义:公司管理层为履行股东的承诺、承担自己相应的职责,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和外部机制对企业责、权、利的分配与协调。
5. 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一)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和监督机制
1、主要机制:一股一票制。
2、补充机制:解决一股一票制的缺陷
①累加表决制: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有效表决权集中投向自己同意或否决的议案。有利于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提高民主化水平。
②代理投票制:小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某一个代理人集中行使。可以将众多分散投票权集中起来使用,提高了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客观上形成了对大股东的制衡。
(二)股东对经理阶层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1、激励机制:高薪、奖金、配股(经理人员获得一定股权)
2、监督机制: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价、监事会的监督
(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实施
独立董事是指与所服务企业既没有投资关系,也没有商业关系和亲情关系的外部董事。一般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行业经验,对于科学决策能够起到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多选题)
定义:通过企业外的规范化市场竞争机制,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刺激企业经营者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且是唯一的所有者,股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一)产品市场竞争
相关产品价格成为公众信息,所有者可以通过产品价格考核经营管理人员。这给经理人员很大压力,促使他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二)资本市场的竞争
资本市场也就是股票市场,会给经理人员很大压力,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股票价格的下降和恶意被他人并购。
(三)经理市场的竞争
市场会根据经理过去的业绩和努力来评价他的真实能力,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竞争也比较激烈。
(四)政府法规和社会伦理的约束
例如,美国安然公司、世通公司暴露的经济丑闻,以及某些公司CEO和CFO串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社会公众和政府法规都对这方面做出了惩罚。
四、公司治理的基本模式
(一)股东控制型治理机制
股东实质性的掌握企业的控制权,经理人员则只负责日常的经营活动。
1、主要特点:家族类企业或规模较小的企业,股东处于绝对控制地位
2、主要代表:韩国(如三星电子公司)和东南亚国家
(二)经理控制型治理机制
经理控制型机制是指公司经理人员掌握着企业的控制权,公司在治理上表现出来的明显的经理控制和强烈的市场导向特点。
1、主要特点:
(1)美国大公司一般不设立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2)美国大公司的股权分散,大股东无心控制企业
(3)相关的法律制度鼓励股东的市场化行为。
(4)美国公司对经理的控制权主要通过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活动进行。
①股东“用脚投票”,即通过买卖股票来表示对经营的态度
②市场收购或接管
③经理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对经理的监督和约束。
2、主要代表:美国(例如美国通用公司的前CEO杰克韦尔奇)
(三)主银行相机治理机制
1、主银行定义:指与企业保持长期和稳定关系的特定银行。
2、主银行相机治理机制定义:在公司财务正常情况下,由经理人员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主银行通过企业的资金支持支付结算和向企业派员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控。当公司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时,主银行就接管企业,掌握着企业的控制权。
3、主要特点:大股东一般是法人股东(企业或机构以法人财产投入企业而形成法人股权)
4、主要代表:日本(例如日本的三菱公司)
(四)股东和员工共同控制型治理机制
1、定义:由股东和员工共同掌握企业的控制权,通过民主的方式参与企业决策,并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而专业的经理人员则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主要特点:较好的解决了股东和员工的利益
3、主要代表:德国
德国的三大权利机构:股东会、监事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
所有权或产权:指经济主体对稀缺资源所拥有的一组权利的集合,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