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当前位置:

华课网校 > 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 > 评审指导
2018年上海高级经济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2018年上海高级经济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根据《上海2018年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审定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2018年上海高级经济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

  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10日

  注意:网上申报截止日即材料确定提交截止日为2018年8月10日17:00点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审委办公室要求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在网上确定材料提交或材料提交不全者,不参加本年度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材料报送地址:市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2楼(市科技创业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3080900-103、191、549

  当年度未通过评审,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2018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登录21世纪人才网—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审定评委员会,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然后将申报表中的“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提交。

  高审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 ,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报送高审委办公室。

  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业工作,已在或将要进入高级经济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并在有效期内,不含临时居住证)

  1.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经营、管理、营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

  2.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经营、管理、营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

  3.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已取得其它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申报人员所属的部门系统中有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向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

 

免费微信学习群
责编:zp032348

报考指南

焚题库
APP做题

请扫码做题

小程序做题

请扫码做题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