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和省内合格证书的通知
在遵义考区参加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达到“国家和省内合格”标准,并已按期提交经济资格考试报名资料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按以下规定领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一、领证日期及时间安排
1、在2018年5月22日—10月30日时段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二、四下午(14:30—16:30)前来办理。
2、其他时间一律不发《证书》。
二、领取方式
1、考生本人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请携带《准考证》(已审并盖有市人事考试院公章)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领取《证书》。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除携带《准考证》(已审并盖有市人事考试院公章)、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凭委托人手书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领取《证书》。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本着谁领取谁签名的原则,领证时需在发放名册上签字确认。代领人须签代领人的名字,不能签考生本人名字。
三、领取地址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详细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
乘车路线:乘坐20、21、33路公交车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即可到达。
四、其他事项
1、《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后,请按规定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2、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可到考试院进行情况说明后,进行预约《证书》补领程序,在预约领取日按本通知要求带齐领证资料前来办理《证书》补领。
3、本着谁领取谁签名的原则,领证时需在发放名册上签字确认。代领人须签代领人的名字,不能签考生本人名字。
注:不能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前来领取《证书》,且证件不齐者不予发放。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领取 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证书(含相关资料),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领取,对被委托人的代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