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9日发布。国家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成绩均在84分及以上;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请通过国家合格和省内合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备好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
1、《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两张,所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能办理资格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二、审核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三、审核地址: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兴义市建设路22号)
特别提示:
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成绩。不再提供补审环节,不再办理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859-3229260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