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8号)精神,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全面实行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现就广东省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以下简称经济机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安排
经济机考时间为11月3-4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下表。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4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2018年经济机考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陆界面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18日9:00-8月3日17:00。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每科66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广州市属单位人员请直接选择“广州市”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深圳市属单位人员请直接选择“深圳市”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6.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的规范管理。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年10月29日 9:00-11月2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2018年度经济机考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考生考前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进行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作答过程和试卷结构。
3.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考生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每个科目作答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作答时长为3小时。
4.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报考的两个科目均按“缺考”处理。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月3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核查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核查申请(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各市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考生报名及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楼 |
0754-88329783 |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
0751-8607083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082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0750-3873700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
0662-3165253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
0763-3366674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280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二)考试用书联系方式
1.2018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考试用书征订请登陆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教材预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过华课网校考试书店。教材咨询电话:4000-525-585。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3. 工作简历表
6.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