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根据《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7年经济师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复核的通知》中,得知广州市2017年经济师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复核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是: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一份。
2. 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 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2,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最迟于2018年2月7日前提交材料复核,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材料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