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应纳税额的计算。各类所得分别按月、按年或按次计征,各类所得扣除规定的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即为应纳税额。
3.其他税类及主要税种
除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外,我国现行税收还包括:①资源、土地税类。是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以及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类。目的是调节由于占有自然资源、土地数量及质量差别而形成的收入。这个税类的现行税种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②农业税类,是以农(牧)业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类,过去归为所得税类,
但因其课税对象和调节领域的特殊性,这里把它单独归为一类。主要税种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③行为税类。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以某一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等。④财产税类。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类,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契税。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特定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目前只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种矿产资源。按资源类别、开采条件好坏、级差收入大小分别实行有差别的差额税率,以调节企业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2)农业税。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也是国家通过征税参与农业部门收入分配的重要方式。我国的农业税具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一些特点:
①以农业总收入为课税对象,不扣除成本费用。
②征收具有季节性,多在夏秋季节农作物收获以后征收入库。
③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自主性,农业税的具体税率、征收期限及减免政策均由地方政府制定。
④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农业税按常年产量计征,即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一般的经营情况,按照正常年景收获的产量作为计税的产量。常年产量评定后,一般不作变动,因而实际税负低于名义税率。
(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纳税印花的独特缴纳方式而得名。我国现行的印花税是1988年10月开征的。纳税人为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征税对象为税法列举的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比例税率适用于载有金额的凭证,分为千分之一至万分之零点三等五档;定额税率适用于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如权利许可证照等,每件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印花税的缴纳主要采取自行贴花完税的方法,即由纳税人在书立或领受应
税凭证时,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然后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足购买的印花,并加以注销。
(4)房产税。是对房产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因其税源稳定,是地方财政的可靠来源。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管理人、代管人等。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中的房产。以房产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采用比例税率,分为两种: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余值的1.2%;实行从租计征税率为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
4.出口退税
为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家规定对出口的商品实行退还已征增值税的制度。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我国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制度,是根据纳税人和出口贸易方式的不同,实行不同的退税办法目前大体有三种办法:一是退(免)税办法,即对出口商品不仅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而且退还已征的进项税额;二是“免、抵、退”方法适用于生产的商品既出口又内销的企业;三是免税办法,也称不征不退办法,即对出口商品既不征增值税,也不退还所含的进项税额。
但是,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机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出口退税机制不利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出口退税结构不能适应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尽合理,出口退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等。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此次改革后,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
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4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