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人事考试网2018年北京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通知》中,明确指出2018年北京高级经济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使用A4纸下载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如本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存档专用章)。
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未取得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外籍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
符合报名条件(五)的人员,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等;委托评审的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使用”),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