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7年义乌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6日,准考打印时间为7月26日至28日,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
2017年义乌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70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7〕22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电子化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科目为“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时长为2小时,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二、报考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业务能力考试。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经济相关职业资格,并聘任在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
相关职业资格是指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价格鉴证师、管理咨询师、招标采购师、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广告师。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报考专业及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分为金融、制造业、农业、人力资源和建筑行业等5个类别,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1个类别的专业报考。
报考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承诺、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应在网上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名称、取得时间、授予部门(单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聘期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相关信息将在考生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进行审查,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职称申报资格,并按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试题题型、考试方式及相关规定。试题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判断、选择和文字输入。考生应考时应遵守考场规则及相关须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入场;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显示器上提示的注意事项或有关须知,并按规定操作电脑和作答;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以及资料、提包等进入座位;严禁将试题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
五、考生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6月27日至7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直接完成报名和缴费程序。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的流程和要求,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 “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信息不能再作更改,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二)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相关提示。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选错专业,填错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等,在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在交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但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否则,如发生差错或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六、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按电子化考试计费方法和标准执行)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经省有关部门核准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明在3年内用于我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有效。
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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