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参见表5-2所列。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用地面积(m2/人) |
托儿所 |
7~9 |
12~15 |
幼儿园 |
9~12 |
15~20 |
(四)场地选择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特点的环境空间。由于托儿所、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的对象为幼儿,基地选择更应给与特别关注。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基地选择应远离各种污染源,避免交通干扰,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总体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以500m左右为宜;
(3)应设有集中绿化园地,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植物;
(4)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A.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B.应有全园公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五)用地类型
(1)建筑用地:包括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道路和环境绿化等;
(2)运动场地:包括课间操、器械用地;
(3)绿化及室外科学园地:包括成片绿地;种植、饲养、天文、气象观测等用地;
(4)其他用地:包括总务库,食堂等。
(六)场地平面布局
(1)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互相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交通疏散。
(2)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每班应为单独使用的单元。
(3)活动室、寝室应有良好采光和通风。
(4)隔离室应与生活用房有适当距离,并应和儿童活动路线分开,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
(5)厨房位置座靠近对外供应出入口,并应设有杂物院。
(6)应根据所在地区分别考虑保温、遮阳、防潮湿等设施。
(7)主要房间的采暖和通风,照度标准不应小于托幼规范的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