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消防控制室与消防值班室
㈠消防值班室
仅有火灾报警而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㈡消防控制室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或有消防联动控制设施的建筑物内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选择,宜满足下列要求:
1.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距通往室外出入口应≤20m;
2.内部和外部消防人员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应设在交通方便和发生火灾时不易延燃的部位;
3.不应设于厕所、锅炉房、浴室、汽车库、变压器室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
4.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隔墙的防火极限不低于2.0O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八、消防联动控制对象
㈠灭火设施
1.消火栓灭火系统(其控制回路应采用50V以下的安全电压)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卤代烷、二氧化碳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㈡防排烟设施
㈢防火卷帘、防火门、水幕
㈣电梯
㈤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等
㈥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