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2022年下半年“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计划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2〕17 号)和《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 号)文件要求,我协会作为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机构代码:S000033001034),现面向全省开展“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2年下半年考试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试计划
(一)2022年下半年考试计划
(二)2022年8月份考试计划
二、认定对象报名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三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认定方式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皆达60分(含)者为合格。
四、报名材料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申报条件填写“序号+条件内容”,粘贴2寸白底彩照,考生本人签字。
2寸白底彩照(电子照片)
1、必须是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
2、照片应为JPG或JPEG格式;
3、以考生证件号码加姓名命名(如“证件号码_张三.jpg”);
4、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宽*高)。
身份证
1、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正反面在1张;
2、以考生姓名加证件类型命名,如“张三身份证”。
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1、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学历证书提供毕业证书即可。缺失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带有效二维码)。
2、以考生姓名加证书类型命名,如“张三学历证书”。
培训结业证书
仅申报条件中带有“经本职业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考生提交,其他申报条件无需提交。
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仅团体报名时填写,严格按照该Excel表内格式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1日
(一)个人报名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技能浙江”→点击“浙里评”→点击“评价报名”→行政区域(选省本级)→
工种信息(输入职业名称)、评价机构(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选择工种等级→立即报名→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其中“申报条件”须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条件,填写“序号+内容”),上传附件证明资料 。
(二)团体报名
团体报名单位请于7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至协会邮箱zjhpa2006@126.com。纸质版资料请于8月11日-8月20日提交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12幢10楼。
认定对象报名通过审核后,协会另行通知缴纳认定费。
六、其他说明
为提升认定质量,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20人,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延迟考核的,报省技能中心确认后实施。
如遇重大政策变动、认定许可调整及不可抗拒原因,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pOuzLE-hlwHCEcJF46j-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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