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疫情防控下青海考区卫生系列考试考生须知》,详情如下:
2020年疫情防控下青海考区卫生系列考试考生须知
一、“信康码”相关事宜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海省藏(蒙)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康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考生应提前1.5小时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考生须携带考前一天的纸质版“信康码”(绿码),“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1、凡是在考前14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场“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14天内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应提前1.5小时到达考场,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或考场最后一排参加考试。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场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场。
1、这些东西要带齐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纸质版并签署姓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考前一天的纸质版“信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场,两证不齐、不能出示有效的“信康码”(绿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者,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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