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秘书、电子商务师等117个职业(工种)补考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职鉴〔2017〕109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33号)和《关于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关事宜的公告》(粤人社职鉴〔2017〕7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过渡工作,我中心将为参加全省统考和日常鉴定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安排一次补考,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补考安排涉及117个职业,具体职业详见《2018年3月补考职业(工种)目录》(附件1)。此外,劳动保障协理员、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等4个统考类职业,补考安排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通知发文为准,不纳入本次安排。
二、鉴定时间
日常鉴定职业(5-3级)鉴定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统考类职业与日常鉴定职业(2-1级)鉴定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报名时间、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18年3月补考工作安排表》(附件2)。
三、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范围
2017年参加上述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已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相关要求
2018年4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请各地级市、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位,顺利完成补考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林新跃020-83185190(报名咨询)、余月华020-83366631(考务管理)。
附件2:
职业(工种) |
鉴定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答题方式 |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 |
健康管理师 |
3级 |
2018年3月31日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题卡作答 |
网上报名: 3月1日-3月7日 现场资格审核: 3月8日-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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