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褥期妇女的护理
(一)临床表现
1.生命体征 产后体温多数在正常范围内。产后24小时内略升高,不超过38℃。产后脉搏在正常范围内,略缓慢;血压一般无变化,产后呼吸深而慢。
2.褥汗 产褥1周内皮肤排泄功能旺盛,大量出汗,以睡眠和初醒时明显,不属病态。
3.产后宫缩痛 产褥早期因宫缩引起下腹部阵发性剧烈疼痛称产后宫缩痛。一般持续2~3日后会自行消失。
4.子宫复旧 胎盘娩出后,子宫圆而硬,宫底在脐下一横指。产后第1日略上升至脐平,以后每日下降1~2cm,至产后10日子宫降入骨盆腔内。
5.会阴 产后会阴可有轻度水肿,一般于产后2~3日自行消退,若有会阴侧切伤口或撕裂修补者,会阴处常有疼痛。
6.恶露 产后随子宫蜕膜脱落,含有血液、坏死蜕膜等组织经阴道排出,称恶露。正常恶露有血腥味,但无臭味,持续4~6周。
①血性恶露 含大量血液得名,持续3~4日。
②浆液恶露 含多量浆液得名,持续10日左右。
③白色恶露 含大量白细胞,色泽较白得名,持续3周干净。
(二)辅助检查
除进行产后常规体检外,应做血、尿常规检查。若产妇有发热时,可做药物敏感试验。
(三)护理措施
1.一般护理
(1)环境:提供良好的环境,保持空气新鲜。
(2)个人卫生:做好个人卫生,勤换衣裤、会阴垫及床单。
(3)生命体征:产后24小时内应密切观察血压、脉搏、体温、呼吸的变化。一般产后应每日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呼吸1次。
(4)休息与活动:产后12小时内以卧床休息为主,若生命体征平稳,可逐渐增加活动量。早期下床活动可增强血液循环,促进子宫收缩、恶露排出、会阴伤口愈合,促进大小便排泄通畅,并可预防盆腔或下肢静脉血栓形成。
产褥期应保证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活动时间和范围应逐渐增加,2周后可从事少量家务活动,避免蹲或站立太久,提重物和重体力劳动等,以免导致子宫脱垂。
(5)营养:正常分娩后稍事休息,产妇即可进食易消化的半流质饮食,以后可根据产妇具体情况进普食。产后的饮食应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少量多餐,汤汁类可促进乳汁分泌。
乳母较正常妇女每日增加热能500kcal,增加蛋白20g,注意多食优质蛋白,如蛋、奶、鱼、瘦肉及大豆制品。乳母应限制辛辣、刺激食品及酒类。乳母不可随意用药,需经医生准许方可使用。
2.生殖器官的观察与护理
(1)子宫收缩:产后2小时内,易发生产后出血。应严密观察宫缩及恶露情况,每30分钟检查1次,共4次。如子宫底上升,子宫体变软,可能有子宫腔积血,应按摩子宫以刺激子宫收缩,排除血块,预防产后出血。每日应在同一时间测量子宫底高度,检查前先排空膀胱,观察子宫复旧情况。
(2)恶露:恶露的评估应包括恶露量、性质、颜色和气味的变化。防止感染发生。
有组织物从阴道排出时,应保留并送病理检查。疑有感染时,应查血象,做阴道拭子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实验,同时应注意体温和脉搏的变化。
(3)会阴护理:分娩后,必须做好外阴的清洁护理,预防感染,促进伤口愈合,增加产妇舒适感。
每日用1:5000稀释络合碘溶液冲洗外阴2次。每次冲洗前应先排空小便,掌握由上至下的冲洗原则,动作要轻柔,勿使冲洗水进入阴道,以免引起感染,并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
﹥会阴水肿→50%硫酸镁湿热敷。
﹥伤口疼痛→镇痛药→若疼痛剧烈或有肛门坠胀感→外阴及阴道壁深部血肿。
﹥侧切伤口→产妇应采取健侧卧位,勤换会阴垫,以减少恶露流进会阴伤口。产后3~5日拆线,拆线前应排便,1周内避免下蹲,以防伤口裂开。
﹥伤口感染→拆线引流、扩创处理。
﹥伤口局部有硬结或分泌物→分娩后7~10日可温水坐浴,但恶露量多且颜色鲜红者应禁止坐浴。
3.尿潴留和便秘的处理 因充盈的膀胱可影响子宫收缩,故产后4~6小时应排尿。
协助产妇坐起或下床小便、用温开水冲洗外阴或听流水声诱导排尿反射,也可按摩膀胱或针刺三阴交、关元、气海等穴位,以上措施无效时,应导尿并留置导尿管,开放引流24~48小时。
产后产妇应多饮水,多食蔬菜类及水果,尽早下床运动,以防便秘发生。
4.乳房护理 产妇应穿大小适宜的胸罩,每次哺乳前,产妇应洗净双手,用湿毛巾擦净乳房。
产妇因各种原因不能哺乳时,应及时退奶。分娩第2日肌注己烯雌酚,已泌乳者可外敷芒硝,也可用生麦芽水煎当茶饮。
5.产褥期保健操 产后运动可促进子宫复旧,增强肌肉张力,恢复器官功能,防止子宫脱垂。产后运动可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血栓性静脉炎。促进肠道蠕动,增进食欲及预防便秘。产后第2日开始可进行产后锻炼。
(1)腹式深呼吸
(2)缩肛动作
(3)抬腿动作
(4)膝胸卧位
(5)抬臀动作
6.性生活指导 一般产褥期期间恶露尚未干净时,不宜性生活,以免引起感染。应在产后6周检查完毕,生殖器官已复原的情况下,恢复性生活。
排卵可在月经未复潮前即先恢复,故应采取避孕措施。一般正常分娩者产后3个月,剖宫产者产后6个月可放宫内节育器。
7.产后复查 分娩后6周进行产后复查。
8.心理护理。
9.出院指导 告诉产妇随访的时间,确保母婴在产后42日到医院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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