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妊娠合并糖尿病病人的护理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
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病人妊娠;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
(一)糖尿病与妊娠的相互影响
1.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
妊娠可使原有糖尿病病人的病情加重。分娩过程中,产妇易发生低血糖。妊娠期,胰岛素的需要量增加,糖耐量减低。胎盘娩出后,若未及时下调胰岛素剂量,则易导致产妇低血糖症状的发生。体内激素水平变化使孕妇极易发生酮症酸中毒。
2.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
(1)对孕妇影响:流产率、妊高征、羊水过多、手术产率、产伤及产后出血发生率相对高。而且泌尿系感染多见,且感染后易引发酮症酸中毒。
(2)对胎儿的影响:巨大儿、胎儿畸形、早产和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明显增高。
(3)对新生儿的影响: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
(二)辅助检查
1.血糖测定
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首次产前检查时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者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①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
②糖化血红蛋白(GHbA1c)≥6.5%。
③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险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200mg/dl)。
2.中孕期75g糖耐量测定
在妊娠24~28周及以后,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g糖耐量测定(OGTT)。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上诉标准即诊断为GDM。
3.肝、肾功能
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酮体及眼底等相关检查。
(三)治疗原则
严重的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女性不宜妊娠。
妊娠期间加强孕期监护,注意饮食;运动和胰岛素药物治疗,维持正常血糖水平,预防酮症酸中毒。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标准:
孕妇无明显饥饿感;
空腹和餐前30分钟血糖控制在3.3~5.3mmol/L;
餐后2小时血糖在4.4~6.7mmol/L;
夜间血糖在4.4~6.7mmol/L;
同时糖化血红蛋白小于6%,尿酮体阴性。
终止妊娠:一般于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糖尿病不是剖宫产指征。但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四)护理问题
1.营养失调:低于或高于机体需要量 与血糖代谢异常有关
2.知识缺乏:缺乏饮食控制的相关知识
3.有胎儿受伤的危险 与血糖控制不良导致胎盘功能低下、巨大儿、畸形儿有关
(五)护理措施
1.非孕期
妊娠前寻求咨询,严重病人不宜妊娠。
2.妊娠期
①指导孕妇控制血糖,使其正确掌握注射胰岛素。
②孕期监测血糖变化。
③通过B超等了解胎儿健康状况。
④控制孕妇饮食增加合理分餐。
⑤适度运动。
3.分娩期
术日停止皮下胰岛素,产程不宜过长。
阴道分娩时,应严密检测血糖.尿糖和尿酮体。鼓励产妇左侧卧位。密切监护胎儿状况。
新生儿均按早产儿提供护理。在新生儿娩出30分钟后,根据新生儿血糖监测情况定时滴服葡萄糖液防止低血糖,同时预防低血钙、高胆红素血症及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鼓励母乳喂养。
4.产褥期
分娩后胰岛素减至分娩前1/2~1/3,根据产后空腹血糖值调整胰岛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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