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8年辽宁省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工作通知: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19日;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7日。
辽技鉴[2018] 4 号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 1号)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一、 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育婴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在今年5月针对参加健康管理师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分别是:全国统考5月19、20日,11月17日。全省统考5月20日 ,11月18日。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和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2、3、4。
(三)各地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地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平稳过渡。
(二)严把资格审核关。根据《关于规范清理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的通知》(辽技鉴[2017]31号),建立自查为主、复查和抽查相结合以及谁查验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时要认真执行职业标准中关于申报条件的规定,强化网络核验和互认共享。
(三)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严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五)加强证书的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六)各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5)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考务工作。
(七)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统考日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分别为:(024)22955819、(024)22966549。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
1.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4.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2018国家(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6.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
7.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
8.X年X月X(市中心/机构)统考人数汇总表
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10.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11.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
12.论文选题范围
13.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
14.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
15.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
16.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机构复核申报表
17.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
18.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5 月 19 日 |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综合评审 |
|||
理财规划师 (补考)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 |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财会专用计算器。 | ||
职业指导人员 (补考) |
4-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
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5 月 20 日 |
心理咨询师 (补考) |
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 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企业培训师 (补考) |
3-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电子商务师 (补考) |
4-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
11月 17日 |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综合评审 |
附件2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心理 咨询师(补考)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题卡作答 |
100 |
80% | ||
案例问答题 |
4 |
纸笔作答 |
100 |
2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100 |
60% | |||
案例问答题 |
8 |
100 |
40% | ||||
综合评审 |
现场抽题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电子 商务师(补考)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网页制作、 综合操作等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 实验室操作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或书面答辩 |
100 |
100% | |||
理财 规划师(补考)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案例分析选择题 |
50 |
100 |
100%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或图表分析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理财方案评估与专题论文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简答、分析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企业人 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分析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文件筐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综合题和 图表分析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文件筐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企业 培训师(补考)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论述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论述、案例分析、方案设计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1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分析题、简答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专业能力 |
方案设计题、方案审定题、综合论述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撰写论文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职业指导人员 (补考) |
4-3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题卡作答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40 |
100 |
100% | |||
2-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题卡作答 |
100 |
100% |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40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答辩 (1级) |
100 |
100% |
附件3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 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5月20日 |
健康管理师 (补考) |
3级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 |
|
5月20日11月18日 |
育 婴 师 |
3-5级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 |
上机考试 |
5月20日11月18日 |
劳动关系 协调员 |
3-1级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 14:00-17:00综合能力考试(1级) |
二级综合评审:5月16日和11月14日前提交论文 |
11月18日 |
安全评价师 |
3级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 |
附件4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原始 成绩 |
配分 比例 |
育婴师 |
3-5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案例选择题 |
100 |
100% | ||||
健康管理师(补考)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25 |
题卡作答 |
100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操作技能 |
案例选择、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1-3级 |
理论知识 |
单选、多选、判断 |
100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操作技能 |
简答题、综合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一级:案例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二级:论文撰写 |
提交论文 |
||||||
安全评价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25 |
题卡作答 |
100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操作技能 |
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附件5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1 |
上报统考职业汇总表 (附件6) |
分别截止到3月9日和9月14日 |
|
2 |
全国(省)统考数据上报 |
分别截止到4月3日和10月12日 |
在线系统上报业务截止 |
3 |
全国(省)统考试卷申请 (附件7) |
分别截止到4月10日和10月16日 |
各市将电子版试卷申请单通过内部通上报至命题部,同时将加盖印章的书面申请单传真至命题部(024-22955809) |
4 |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附件10) |
分别截止到4月17日和10月23日 |
通过考务工作群上报至考务部 |
5 |
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 (附件11) |
分别截止到4月24日和10月30日 |
通过考务工作群上报至考务部 |
6 |
统考人数汇总表(附件8) | ||
7 |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附件13) |
分别为: 5月7-11日 11月5-9日(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 |
电子版、纸质版论文上报至考务部 |
8 |
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附件14) | ||
9 |
职业指导师一、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三份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提交 | ||
10 |
省直机构统考缴费 |
分别截止到5月18日和11月16日 |
经考务部核准考生报名人数后,凭缴费单到财务部缴款 |
11 |
领取试卷时间 |
5月16-18日 11月14-16日 |
各市中心须携带加盖印章的试卷申请单及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到命题部领取试卷 |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12 |
试卷返回时间 |
5月20-21日 11月18-19日 |
各市将加盖印章的《试卷交接单》(附件15),与试卷一起送回省中心。(国考与省考分开写) |
13 |
部分省考职业实操考试 |
另行通知 |
在省中心网站发布和内部通通知 |
14 |
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的答辩 |
另行通知 | |
15 |
提交考生报名修改申请 |
分别截止到6月1日和11月27日 |
由考试机构通过在线考务系统修改提交,由省(市)中心审核后,作为正确的制证信息使用 |
16 |
成绩上网查询起始时间 |
7月6日和2018年12月25日 |
登陆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
17 |
考生复核申请截止时间 |
分别截止到7月17日、2019年1月7日 |
各市或省直机构上报加盖公章的《复核申报表》(附件16)及考生填报的《个人复核申请表》(附件17)至省中心考务部 |
18 |
成绩复核结果反馈 |
8月10日和2019年1月29日 |
省中心考务部反馈复核结果 |
19 |
证书领取时间 |
另行通知 |
省中心综合部发布相关信息 |
附件6 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
市中心或省直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鉴定工种 |
预计申报参加鉴定人数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技师 |
高级技师 | |||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
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存一份。请按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申报,若审核不符合条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权对该名考生降级。
附件7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
市鉴定中心(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职 业 |
级 别 |
考生报名人数 |
考生报名总人数 |
考场数量 |
光盘 数量 |
磁带数量 |
试 卷 分 装 说 明 | ||||
30份/袋 |
10份/袋 |
5份/袋 |
合计份数 | ||||||||
五 |
|||||||||||
四 |
|||||||||||
三 |
|||||||||||
二 |
|||||||||||
一 |
|||||||||||
五 |
|||||||||||
四 |
|||||||||||
三 |
|||||||||||
二 |
|||||||||||
一 |
|||||||||||
五 |
|||||||||||
四 |
|||||||||||
三 |
|||||||||||
二 |
|||||||||||
一 |
|||||||||||
五 |
|||||||||||
四 |
|||||||||||
三 |
|||||||||||
二 |
|||||||||||
一 |
|||||||||||
五 |
|||||||||||
四 |
|||||||||||
三 |
|||||||||||
二 |
|||||||||||
一 |
注:1.合计份数=级别实际报名人数×110%
2.表中光盘、磁带数量为实际需要数量
负 责 人:
试卷接收人: 工作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编:
附件8
X年X月X日(市中心/机构)统考人数汇总表 | ||||||||||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报名机构)盖章: | ||||||||||
序号 |
科目 |
级别 |
新考 |
补理论 |
补实操 |
补综合 |
补理论实操 |
补理论综合 |
补实操综合 |
合计(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制表人: |
审核人: |
日期: |
附件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报名机构(盖章):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35mm×45mm)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职称(职业资格) |
||||||||||||||||
从事职业 |
工龄 |
单位名称 |
||||||||||||||||
申报职业 |
申报等级 |
培训机构 |
||||||||||||||||
鉴定类别 |
正考□ 补考□(补考内容:理论□ 实操□ 综合□ 外语□) | |||||||||||||||||
居住地址 |
就业(学)地址 |
|||||||||||||||||
申报条件 |
||||||||||||||||||
证明材料信息 | ||||||||||||||||||
证明类别 |
证书编码 (或主要证明信息) |
颁(签) 发单位名称 |
查询渠道或方式(查询网址或查询单位、联系人电话) |
自查结果 |
复查结果 | |||||||||||||
学历证书 |
是□否□ |
是□否□ | ||||||||||||||||
资格证书 |
是□否□ |
是□否□ | ||||||||||||||||
职称证书 |
是□否□ |
是□否□ | ||||||||||||||||
培训证书 |
是□否□ |
是□否□ | ||||||||||||||||
学籍证明 |
是□否□ |
是□否□ | ||||||||||||||||
工龄证明 |
是□否□ |
是□否□ | ||||||||||||||||
其他证明 |
是□否□ |
是□否□ | ||||||||||||||||
证明材料可查验为是R,填写不完整、查验不到或信息不真实为否R,否R者为无效材料。 | ||||||||||||||||||
关于提供个人真实证明材料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自觉执行相关的技能鉴定规定。在资格条件查验过程中,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提供了个人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人资历的材料信息,我承诺以上材料信息均为真实。若在有关部门查验中发现有伪造或虚假成分,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参加技能鉴定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结果,如有涉嫌违法,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级鉴定中心(省直单位)复 查 意 见 |
经查验,该考生申报的证明材料为: 合 格( ) 不合格( )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鉴定中心抽查意见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
2.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填报,并据此提供证明材料信息。
3.个人申报提交电子版即可。机构集体申报需提交电子和纸质各一份,并在自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上加盖查验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
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附件10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所在城市 |
考务编码 |
考场名称 |
地址 |
邮编 | |||
| |||||||
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邮箱 |
技术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邮箱 |
|
|||||||
考场 基本 信息 |
考场数量 |
考试机 总数 |
所需加密狗数量 |
开考职业 |
所需耳机数量 | ||
|
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智能化考场情况复制填写。
附件11 X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
考试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场名称 |
考场号 |
机位 数量 |
备用机数量 |
考场 地址 |
备注 |
填报人: 时间:
附件12 论文选题范围
职 业 |
选题范围 |
备 注 |
职业指导师(一级) |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 2、试论如何开展企业用人指导; 3、试论如何推动高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4、试论如何做好特殊群体(如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的职业指导; 5、试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职业指导; 6、试论如何提升职业指导效果和效率; 7、试论如何开展精细化职业指导; 8、试论职业指导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9、试论高校职业指导开展与实践; 10、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
纸质论文3份及论文电子文件上交省中心 口头答辩 |
职业指导师(二级) |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 2、试论如何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 3、试论如何开展企业用人指导; 4、试论如何推动高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5、试论如何做好特殊群体(如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的职业指导; 6、试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职业指导; 7、职业指导典型案例撰写; 8、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
纸质论文3份及论文电子文件上交省中心 论文评审 |
心理咨询师(二级) 企业培训师(二级) |
(题库出题) |
现场抽题,口头答辩 |
企业培训师(一级) |
自定义 |
纸质论文3份及论文电子文件上交省中心+口头答辩 |
项目管理师(一级) |
自定义 | |
项目管理师(二级) 物流师(二级) |
纸笔作答(国家统一试题) |
统考日当天考试 |
附件13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
考区(市):
考 点 信 息 | |||||||||
考点名称 |
|||||||||
考点地址 |
|||||||||
考务主任 |
姓名: 座机: 手机: | ||||||||
副主任 |
姓名: 座机: 手机: | ||||||||
考试现场负责人 即具体工作第一联系人 |
姓名: 考场座机: 手机: | ||||||||
考 场 考 务 安 排 | |||||||||
考试日期 |
考试 职业 |
等级 |
人数 |
考场号 |
考场所在 建筑物名称 |
房间号 |
播放设备 |
监考员 | |
附件14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
序号 |
监控考点信息 |
监控考点鉴定信息 |
监控考室使用信息 |
省中心联系方式 | |||||||
监控考点名称 |
监控考室数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安排鉴定职业 |
鉴定等级 |
鉴定人数 |
19日使用 |
20日使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附件15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
市鉴定中心(盖章):
职业: 年 月 日
全国(省)统考试卷(袋) | ||||||
级别 |
理论答题卡 |
技能答题卡 |
技能答题纸 |
综合答题纸 |
外语答题纸 |
综合评定卡 |
送卷人: 收卷人:
附件16
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机构复核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盖章) |
单位地址 |
|||||||||||
申请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E-mail |
||||||||||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职业 |
鉴定时间 |
年 月 日 | |||||||||
复核名单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业、等级和科目 |
考场号 |
原始成绩 |
复核结果 |
备注 | ||||||
复核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复核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
省 鉴定中心意见 |
年 月 日 | ||||||||||||
一、本表由各市中心(省直报名机构)填写,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连同个人复核申请表向省中心综合部提出申请。 二、省中心在受理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核工作并公布复核结果。 三、成绩复核说明: 1、涂卡题成绩的复核范围为无分、零分或缺考者; 2、纸笔作答试卷及综合评审答辩的成绩复核仅针对漏登、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 3、申请期限:省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5个工作日内。 |
附件17
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 |
||||||||
鉴定职业 |
鉴定级别 |
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 ||||||
准考证号 |
考场名称及考场号 |
||||||||
申请说明 |
申请复查科目___________,成绩___________。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鉴 定 中 心 意 见 |
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成绩复核说明: 1、涂卡题成绩的复核范围为无分、零分或缺考者; 2、纸笔作答试卷及综合评审答辩的成绩复核仅针对漏登、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 3、智能化上机考试为国家阅卷,不予复核; 4、申请期限:省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5个工作日内。 |
附件18
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
申报一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申报二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二篇以上。现就该要求说明如下:
1.国家级刊物,一般是指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2.国家级刊物所发的增刊及论文集等,也予以认可。
3.“二篇以上”指的是二篇及以上,“一篇以上”指的是一篇及以上。
4.审核申报资格时,应要求报名者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以便审核,同时提供论文复印件存档。
5.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仅第一作者署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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