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月报的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大小决定内容的详细程度,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本月工程概述,本月施工基本情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分析;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监理抽查检测试验情况。
(5)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情况的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施工环境保护:施工环境保护情况的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7)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8)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分包等的申报与审核情况。
(9)合同执行情况: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争端的处理情况;工程暂停与复工的情况;工程项目监理部机构、人员变动情况;承包人、分包单位机构、人员变动情况等。
(10)存在的问题: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案及措施。
(11)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建议和意见;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八、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作报告是监理单位在工程结束后,向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工作报告内容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2)监理机构及监理工作起止时间;
(3)投入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备和设施;
(4)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6)工程费用分析;
(7)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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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监理文件与资料
其他监理文件与资料是指没有列入到上述监理文件与资料中的文件与资料。主要包括监理日记、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地会议纪要、工程分项开工的申请批复单、检验申请批复单、试验抽检的原始记录及各种台账等。
(一)监理日记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监理日记,监理员也应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显然,监理日记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书写,监理日记和施工日记一样,都是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录。一个同样的施工行为,往往两本日记可能记载有不同的结论,事后在工程发现问题时,日记就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认真、及时、真实、详细、全面地做好监理日记,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甚至仲裁、起诉都有作用。监理日记有不同角度的记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每天总的情况进行记录,通称为项目监理日志;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记录;监理员可以从负责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施工情况进行记录,侧重点不同,记录的内容、范围也不同。
1.项目监理日记的主要内容
(1)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人员变化的情况;
(2)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
(3)施工程序执行情况,人员、设备安排情况;
(4)当日监理工程师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当日进度执行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的相同和不同意见,协调情况;
(7)天气、温度的情况,天气、温度对某些工序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
(8)承包人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记的主要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工作日记,一般应记录每天工程施工的详情和工地上发生的所有重要事项,特别是影响工程进度和可能导致承包人提出延期与索赔的事件,包括已经做出的重大决定、向承包人发出的书面或口头指令、合同纠纷及可能解决的办法、与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协议、对下属人员的指示、向承包人签发的任何补充图纸和审批承包人的任何设计图纸等。
3.监理员监理日记的主要内容
内容视具体情况和具体工作而不同,基本内容如下:
(1)所有分项工程开始、完成、及检验结果,以及承包人每日投入的人力、材料和机械的详细情况,记录工程施工质量和完成的数量;
(2)工程延误及其原因,以及所有给承包人的口头和书面的指令;
(3)工地上发生各类事故的详细情况;
(4)为修正进度计划查阅的档案记录,包括档案记录的号码、指令的变更、批准和许可,发出最后同意的计量细目的数量及日期等;
(5)机械的运送或转移,计划中关键的机械、设备和材料的到达及使用情况;
(6)现场主要人员的缺席情况,每日开始工作和结束的时间;
(7)必要的照片、电话记录、气候及其他工程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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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布的工作指令包括:
(1)正式函件。用于重要的指令。
(2)口头指令。最好在每日现场协调会上发出,仅在小的例行事务中使用,否则需经书面确认;如果使用现场指令,则发出的现场指令应在24小时内用书面指令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