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人对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1份;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一式11份,其中1份为原件;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所有资格、资历证书,包括学历证(包括全日制的、在职的最高学历)、非学历教育、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任职资历等证书复印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会计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打印件(最后三项贴在“其他证书、证明”页);
5.《业绩、成果材料》(表五),申报材料提到过的所有业绩、成果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装订于此,包括效果显著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业绩成果的单位评价。具体包括中级会计师以来的有关业绩、成果、奖励方面的证书、证明材料,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单位评价等;
6.《贴资格证相片页》(表六)、身份证复印页及相片1份;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1份,及近3年年终考核登记表盖章复印件;
9.论文、著作(代表作)和技术报告原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实务论文、著作(含译著)等杂志、书籍的原件;
10.本人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如以前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本次评审应有新材料或新业绩,并在报告中做第一条报告。自制封皮;
11.《申报人单位情况表》(附件1)1份。建议经营性单位须提交由当地国、地税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原件,出口企业出具海关出口退税证明或海关出口额证明原件,另纸粘贴附在单位情况表后面;
12.《申报人主要业绩情况表》(附件2)1份,附证明资料(已经包含在表六内,内容不多可以复印附在此,内容较多则注明位置引用即可);
13.《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附件3)1份,包含结构化评分表(评分标准)和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
14.申报职称资料袋(牛皮纸档案袋)。
上述材料中1—8项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第9、10项自行装订,第11、12、13项为本文附件,可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会计专栏查找本通知下载。除第3项为A3外,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双面打印。除表二、三、六和论文杂志外,其余申报评审材料集中装订成一册(内容太多则分册装订)并编目录;表二单独装订一本,表三、六不需要装订。资料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在资料袋正面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清晰明确完整。单位盖章必须为单位公章,单位没有人事任免权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在表二主管部门处盖章;所有表格项目必须填写,没有可填内容的写“无”;“单位”须填写本级法人单位;“职务”须写明是否为下派任职以及正副职务;“专业经历”、“个人履历”时间具体到月,自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涉及专业知识)后以单位或岗位或职务变更为分隔,逐步、连续填写。
2.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有效性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上述资料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反映。
3.材料需一并提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2017年3月-2017年8月)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资料。
4.申报人自行对照《结构化评分表》填写《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附件3)自行计算结构化预评分数。
(五)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含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学术技术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六)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要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材料第2项)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申报材料第3项)(详见第九条)。
(七)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详见第九条)。对提交的复印件逐项与原件核对,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审核鉴别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八) 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于资料袋口加盖骑缝章,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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