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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试题及答案14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1月18日 ]

  【正确答案】(1)此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聘请甲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

  (2)此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甲会计师事务所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承担责任。理由: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此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对相关人员工作的利用可以减轻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的责任。理由: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为利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而减轻。

  (4)此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大缺陷的,无须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理由: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大缺陷的,除以书面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外,同时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

  (5)此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D公司认为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甲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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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评论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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