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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强化练习十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7月2日 ]

  【分析提示】

  1.(1)飞达公司购入广元公司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飞达公司与广元公司的母公司河谷集团无关联关系。

  购买日:2010年8月31日。

  (2)飞达公司购入歌正公司股份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飞达公司向其母公司收购的歌正公司,说明并购前歌正公司与飞达公司被同一母公司控制。

  合并日:2012年2月1日。

  2.事项(1),飞达公司在购买日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0 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60 000万元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9 200 万元(82 000×60%)之间差额10 800万元,应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为商誉。

  飞达公司为本次收购发生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1 000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事项(2),飞达公司在购买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0 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60 000万元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70 000 万元(100 000×70%)之间差额-10 000万元,应该在合并利润表上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事项(4),飞达公司在合并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50 000万元。

  所发行股份面值10 000万元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50 000万元之间差额40 000万元应该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飞达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个别报表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 000 (4 000+10 000)万元。

  飞达公司因该事项应在合并报表上确认的合并成本为14 400(4 400+10 000)万元。

  飞达公司因该事项应在合并报表上确认的商誉为1 200(14 400-22 000×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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