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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点速记: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_第4页

考试网   [2016年12月5日]  【

  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消费税纳税期限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l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l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货物

  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之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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