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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备考题库三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4月14日]  【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后面的括号内填入判断结果,正确的用。“√”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券债务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可以销毁。( )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

  3.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

  4.《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

  5.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

  6.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 )

  7.农村信用社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

  8.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

  9.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半个月。( )

  10.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

  1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

  12.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13.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可以向纳税人任意征收税款。( )

  14.个人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 )

  15.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

  16.变更登记时纳税人的一些非本质性的要素发生变化,不影响纳税人的法律地位。( )

  17.发票可以邮寄或跨省运用。( )

  18.当单位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该首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

  19.会计人员有违反《会计法》所列的行为时,仅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会受到会计职业.道德的制裁。( )

  20.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勤勉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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