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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前预测试题九_第5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4月7日]  【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不答、错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

  2.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情况。(  )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4.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

  5.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6.只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

  7.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

  8.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

  9.会计人员对违反《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

  10.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会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

  11.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12.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

  13.财政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督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  )

  14.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

  15·根据《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16.国家预算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

  17.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

  18.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等形式进行补救。(  )

  19.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

  20.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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