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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密训试题及答案6_第7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1月1日]  【

参考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答案】D

2.

【答案】D

【解析】股权转让收入于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3.

【答案】D

【解析】选项D,应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计税。

4.

【答案】C

【解析】出口退税既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也不计入收入总额。

5.

【答案】D

【解析】选项A: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选项B: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选项C: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6.

【答案】A

【解析】2013年应扣未扣支出12万元,准补至2013年度确认,确认后应纳税所得额=9-12=-3(万元),2013年多缴企业所得税=9×25%=2.25(万元),2014年可以补亏3万元,补亏后应纳税所得额=4-3=1(万元),2014年多缴企业所得税=3×25%=0.75(万元)。2013年和2014年多缴税共计=2.25+0.75=3(万元),可以抵减2015年应纳税额,故2015年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25%-3=0.25(万元)。

7.

【答案】B

8.

【答案】A

【解析】投资收回800万元;股息所得=(1200+800)×20%=400(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A公司取得400万元股息所得免税。投资资产转让所得=1300-800-400=1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9.

【答案】B

【解析】企业雇佣的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支出。浴池临时工的工资为职工福利支出。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1000+0.2×6×12=1014.4(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14.4×2%=20.29(万元),应调增=21-20.29=0.71(万元)。

10.

【答案】A

【解析】(1)1.1~3.31,可扣利息=2800×7%×3÷12=49(万元);

(2)4.1~6.30,可扣利息=(2800-400)×7%×3÷12=42(万元);

(3)7.1~9.30,可扣利息=(2800-800)×7%×3÷12=35(万元);

(4)10.1~12.31,可扣利息=(2800-200)×7%×3÷12=45.5(万元)。

该公司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49+42+35+45.5=171.5(万元)。

11.

【答案】A

【解析】选项A: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2.

【答案】D

【解析】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应计算折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扣除摊销费用。

13.

【答案】C

【解析】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4.

【答案】B

【解析】甲公司取得的现金支付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0000-64000)×(8000÷80000)×25%=400(万元)。

15.

【解析】划入方和划出方均不确认所得;划入方取得的被划转资产,以原账面净值计提折旧。

16.

【答案】D

【解析】选项A:企业开发产品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按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税前扣除;选项B: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集团统一融资再分配给其他成员企业使用,满足一定的条件,分摊的合理的利息准予税前扣除。

17.

【答案】B

【解析】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18.

【答案】A

【解析】应纳所得税=(860-857.2)×50%×20%=0.28(万元)。

19.

【答案】D

【解析】该代表机构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50÷(1-25%-5%)×25%×25%=40.18(万元)。

20.

【答案】C

21.

【答案】A

【解析】被取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捐赠方无法提供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证明的,不得开具捐赠票据;公益性社会团体前三年接受捐赠总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比例低于7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2.

【答案】A

【解析】选项B和C都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选项D按“偶然所得”计税。

23.

【答案】A

【解析】参股权转让行为的判定(7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4条)、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6条)、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4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3条)、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5条)。

24.

【答案】B

25.

【答案】C

【解析】限售股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每转让一次,计缴一次个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需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款的,客户资金账户需留足资金以备扣缴。

26.

【答案】B

【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

27.

【答案】A

【解析】租金收入应按月纳税,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3%×50%×(1+7%+3%)-5000×4%]×(1-20%)×10%=(5000-82.5-200)×80%×10%=377.4(元),377.4×3=1132.2(元)。

28.

【答案】C

【解析】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0000+3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额20000元,可扣12000元,应纳税额=[(20000+3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29.

【答案】B

30.

【答案】C

【解析】季度奖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500-3500)×3%+10000×(1-20%)×20%=30+1600=1630(元)。

31.

【答案】B

【解析】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股权原值=(100+200+300)÷30%×10%=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0-200=200(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20%=40(万元)。

32.

【答案】A

【解析】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没有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购房发票日期2010年2月18日至售房发票日期2014年9月20日为4年7个月,超过6个月,视同1年,故为5年,扣除金额=80×(1+5%×5)=100(万元),增值额=120-100=20(万元)。

33.

【答案】C

【解析】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纳税。

34.

【答案】D

【解析】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35.

【答案】B

【解析】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50000×0.5‰(加工承揽合同)+20000×0.5‰(货物运输合同)=175+10=185(元)。

36.

【答案】B

【解析】

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应纳车船税=1500×4×5+5000×5×10+160×3×50%×5=30000+250000+1200=281200(元)。

37.

【答案】A

【解析】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客运公司应获车船税退税额=2×1200×5÷12=1000(元)。

38.

【答案】B

【解析】选项A和C免税;选项D未发生权属转移,故不征税。

39.

【答案】A

【解析】选项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0.

【答案】B

【解析】学校占有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0000-6000)×9=36000(元)。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

【答案】BE

2.

【答案】BCD

3.

【答案】ACD

【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4.

【答案】ACDE

【解析】选项A:P43外部证据/内部证据;选项B:P43新增内容;选项C:P40新增内容;选项D和选项E:P39。

5.

【答案】ACE

6.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E: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计算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限额。

7.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应计入基础设施建设费;

选项E:某些预提(应付)费用,也属于计税成本。在一定条件下,现行税法允许企业将下列预提费用进行税前扣除:工程出包金额、预提配套设施成本、物业完善费用、报批报建费用。

8.

【答案】ABDE

【解析】选项B:参免于准备同期资料的情形(P119);选项C: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9.

【答案】ABE

【解析】选项C:向境外转让技术需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选项D:转让拥有的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可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

10.

【答案】ACDE

【解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清算期间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正常经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汇算清缴。

11.

【答案】BD

【解析】选项A和E免税;选项B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而“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属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选项C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选项D内陆养殖减半征税。

12.

【答案】ACDE

【解析】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在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在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不在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将所发生的费用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13.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选项E:按“稿酬所得”征税。

14.

【答案】ABCE

15.

【答案】BDE

16.

【答案】BDE

17.

【答案】ADE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稿酬所得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18.

【答案】CDE

【解析】选项D: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的,暂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E: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适用不征税的政策优惠。

19.

【答案】BCE

【解析】选项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选项D: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20.

【答案】ACE

21.

【答案】CE

22.

【答案】AD

【解析】选项B:资金账簿、大宗货物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如果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选项C: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选项E:纳税人应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23.

【答案】DE

24.

【答案】BE

【解析】选项A:属于法定减免;选项D:属于特定减免。

选项BCE: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税。

25.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未按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辆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项E:不需要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6.

【答案】BCD

27.

【答案】BCE

【解析】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以评估价格、土地基准地价确定;选项D: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8.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由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原归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均可免契税;选项E: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减半征收。

29.

【答案】BDE

【解析】选项A:机场工作区(包括办公、生产和维修用地及候机楼、停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城镇内集贸市场用地,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免税。

30.

【答案】ABD

【解析】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三、计算题

(一)

【答案】(1)D;(2)C;(3)C;(4)B

【解析】

(1)由于A企业对B公司的控股只有15%,不符合20%控股比例的标准,所以境内外汇总纳税只能采用直接抵免法,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1.6÷(1-10%)÷(1-20%)=30(万元),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100+30=130(万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30×25%×(30÷130)=7.5(万元)。

(2)由于A企业对C公司的控股25%,境内外汇总纳税采用间接抵免法,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73.8÷(1-10%)÷(1-18%)=100(万元),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100+100=200(万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00×25%×(100÷200)=25(万元)。

(3)直接抵免法,境外所得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4)(1)境外B公司所得,因境外实缴数额:21.6÷(1-10%)×10%=2.4(万元),抵免限额7.5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2.4万元;(2)境外C公司所得,境外直接负担预提所得税73.8÷(1-10%)×10%=8.2(万元),境外间接负担公司税73.8÷(1-10%)÷(1-18%)×18%=18(万元),共计8.2+18=26.2(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只能抵免25万元;(3)境外D公司实纳税额50×30%=1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只能抵免12.5万元,汇总纳税时应纳税额=(100+30+100+50)×25%-2.4-25-12.5=30.1(万元)。

(二)

【答案】(1)B;(2)C;(3)D;(4)A

【解析】

(1)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000+3000=7000(元)>2000×3=6000(元),超过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基数。

个人缴费扣除限额=6000×4%=240(元),超过部分=300-240=60(元),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当月工资应纳税额=(9000+60-3500)×20%-555=557(元);年终加薪和年终绩效工资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20000+5000)/12=2083.33(元),适用税率10%,速扣数105元,应纳个税=25000×10%-105=2395(元);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共计=557+2395=2952(元)。

(2)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5-4)×20%=16.2(万元);转让个人居住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个税。

(3)股票转让差价免税;现金股利持有时间不足一个月,6月18日,先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10×2×25%=500(元),李某应缴税=500×20%=100(元)。卖出股票时应补缴税款=10000÷10×2×20%-100=300(元)。共计缴纳个税=100+300=400(元)。

(4)抵免限额=80000×(1-20%)×14%=8960(元),境外已纳8000元,需在境内补缴960元。

四、综合题

(一)

【答案】(1)C;(2)B;(3)B;(4)BD;(5)C;(6)A

【解析】

(1)将不含税价200万元的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确认收入200万元。限额1=200×60%=120(万元),限额2=(12000+200)×5‰=61(万元),故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61万元,调增=200-61=139(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2000+200)×15%=1830(万元),实际发生额1700万元,销售费用可全额扣除;管理费用可扣(1000-200)+61=861(万元);利息支出扣除限额=300×6%×8/12=12(万元),实际利息支出50万元,可扣12万元,财务费用可扣=(300-50)+12=262(万元)。共计=2000+861+262=3123(万元)。

(3)将不含税价200万元的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此处不涉及进项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4×(7%+3%)=3.4(万元)。

(4)

会计利润=12000-8000+(200-120)+(1000-300)-120-2000-1000-300-200-70-3.4=1086.6(万元)。由于是不征税收入购买的固定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形成的损失,税前不得扣除,调增120万元;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3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39万元;利息调增50-12=38(万元);税收滞纳金调增4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086.6×12%=130.39(万元),调增190-130.39=59.6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86.6+120-30+139+38+4+59.61=1417.21(万元)。

(5)技术转让所得=(1000-50)-(400-100)=65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50-500)÷2×25%=18.75(万元)。

(6)1417.21×25%+18.75-100×10%=363.05(万元)。

(二)

【答案】(1)B;(2)C;(3)A;(4)B;(5)ABC;(6)B

【解析】

(1)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为土地成交价格,含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契税=6000×3%=180(万元)。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6000+180)×80%×3/5=2966.4(万元)。

(2)开发成本=(500+200+6000+1000)×3/5=4620(万元)。

(3)开发费用=400×3/5+(2966.4+4620)×5%=240+379.32=619.32(万元)。

(4)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预售款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000×5%×(1+7%+3%)=990(万元);预售写字楼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18000×0.5‰=9(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中,计算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的税费共计990万元。

(5)选项A:360×5%×(1+7%+3%)=19.8(万元);选项B:30000×1/5×(1-20%)×1.2%×4/12=19.2(万元);选项C:360/3×12%×3/12=3.6(万元);选项D:360×1‰=0.36(万元);选项E:出售房产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自用和出租房产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6)纳税人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在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就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2014年预征土地增值税=18000×2%=360(万元),2015年竣工结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项目金额=2966.4+4620+619.32+990+(2966.4+4620)×20%=10713(万元),增值额=18000-10713=7287(万元),增值率=7287/10713×100%=68.02%,土地增值税=7287×40%-10713×5%=2379.15(万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2379.15-360=201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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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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