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政府向国有企业划转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选项B,出租房产,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自行转让集体土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而不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此题在应试指南206页。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出租房产,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销售费用计入开发费用,开发费用不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2%。
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用房地产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评估价格。评估价格=3000×60%=1800(万元)。
1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900+100+1100+200+300+250)×90%=2565(万元)。
1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耕地占用税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
1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收入总额=450(万元),扣除项目=700×50%+30=380(万元),增值额=450-380=70(万元),增值率=70÷380×100%=18.42%,适用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70×30%=21(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纳税人是法人的,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不一致的,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来确定具体的纳税期限。
3、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4、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5、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选项D,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利息部分不得扣除。
6、
【正确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扣除;选项D,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用,可据实扣除。
三、计算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题目中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需要使用公式计算可扣除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10%以内。本题所给的比例为8%,所以可扣除的开发费用=(2600+5000)×8%=608(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非房企)。此题中甲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金896万元是个迷惑项,不可用。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费=16000×5%×(7%+3%)=80(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准予按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进行加计扣除。由题目可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600万元,开发成本=5000万元,开发费用=608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加计扣除20%费用=(2600+5000)×20%=1520(万元),所以,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2600+5000+608+80+1520=9808(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转让收入=16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9808(万元),增值额=16000-9808=6192(万元),增值率=6192÷9808×100%=63.13%,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192×40%-9808×5%=1986.40(万元)。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房地产经纪人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