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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章节经典试题(15)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1月31日]  【
6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证据种类的是( )。

A.物证

B.视听资料

C.被申请人的陈述

D.现场笔录

62.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复议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后可以重新申请复议

B.一般情况下,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C.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自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加盖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63. 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是( )。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戊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64. 下列选项中,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C.只有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才属于成年人,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D.胎儿因为没有出生,当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65.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人的是( )。

A.某大学法律系

B.某机关财务科

C.某公司市场部

D.某有限责任公司

66. 根据权利效力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 )。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主权利和从权利

C.绝对权和相对权

D.原权和救济权

67. 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实践性行为的是( )。

A.买卖合同行为

B.遗嘱行为

C.租赁合同行为

D.借用合同行为

68. 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69.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70. 甲欲将自己的一块金表卖给乙,乙同意购买,双方达成买卖协议。甲因急需用钱,害怕乙返回,当即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作公证。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实践法律行为

D.不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

6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包括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C项中被申请人的陈述属于“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种类中的,但不是单独的证据种类,因此C项是正确选项。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6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但不得以同一基本事实或理由重新申请复议。A项错误。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错误。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及设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之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本题选项B受遗赠人是有权拒绝接受遗赠的,不违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其它选项中的行为都给其他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该题针对“民法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6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始于成年,但是,法律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点进行考核]

65.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对法人概念的理解。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组织的独立性、财产的独立性和责任承担的独立性。所以,某大学法律系、某机关财务科、某公司市场部均不具有独立性特征,不是法人。另外,分公司、分厂、分行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点进行考核]

6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效力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原权和救济权。

[该题针对“民事权利”知识点进行考核]

6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本题让选择既属于双方行为、又属于实践性行为的选项。遗嘱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先予排除。选项ACD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行为都是诺成性行为,借用合同行为属于实践性行为,除意思表示之外,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所以答案只能选D。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7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类别。其中,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

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不要式、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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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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