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对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委托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由委托人补缴税款,同时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选项C,应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选项D,由省税务机关予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点评】本题考核税务师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和税务师所在机构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比记忆。
1.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①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②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③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⑤利用执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次以上的。
2.税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
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①未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②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
③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④利用执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⑤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⑥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3.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4.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才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特殊困难是指:(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点评】延期纳税为历年的高频考点,可以延期纳税的情况为教材列举的项目,需要重点记忆。
【该题针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经过咨询或询证,对鉴证事项所涉及的具体税收政策在理解上与税收执法人员存在分歧,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裁定,税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鉴证报告。
【点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出具规范历年考题涉及的极少,但是也不排除以后考核的可能性,根据教材47页相关内容理解记忆。
【该题针对“涉税鉴证的结论和意见”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中扩大经营范围、变更开户银行、增设分支机构,都应变更税务登记;选项D属于经营场所、地点发生变化,总机构从河北迁至北京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对于不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只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可。
【点评】本题考核变更税务登记适用的情况,比较简单,按照教材内容加以记忆就可以了。但是需要特别关注一下第⑤点,属于容易出考题的知识点。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其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改变名称;②改变法人代表;③改变经济性质;④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⑤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而不是变更登记);⑥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⑦增减注册资本;⑧改变隶属关系;⑨改变生产经营期限;⑩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该题针对“变更税务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比较零散,主要是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特殊情况,容易出错,需要大家记住。相关知识点: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该题针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会计科目中只有“营业费用”科目,没有“管理费用”科目。
【点评】本题考核个体工商户财务会计制度,一般情况下可能在选择题中考核,简单记忆即可。
【该题针对“代制会计凭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该根据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题中属于是企业固定资产会计账面价值减少100万元,计税基础不变,计税基础大于会计账面基础,应该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以是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应该根据暂时性差异与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乘积计算,所以是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暂时性差异相关内容,比较复杂,可以参考下表理解记忆:
情形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期初,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期初,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期初,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期初, 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点评】本题考核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费,该部分内容2017年教材重新编写,考试涉及的可能性很大,在选择题、简答题、综合题中都可能考核,大家一定要注意全面把握。
记入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计入成本核算的税金: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关税。
【该题针对“会计报表的审查”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通常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根据题意可能涉及的调整分录:
借:发出商品 8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0
【点评】本题考核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考试中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大家将受托方的账务处理一并理解掌握。
收取手续费方式的账务处理
业务 委托方会计处理 受托方会计处理
交付商品 借:发出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发出商品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①借:销售费用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①借:销售费用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②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注意: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政策,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满180天孰早。
【该题针对“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账方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选项B,将笔记本用于财务部门,属于用于内部的生产,不视同销售;
选项C,单位之间无偿转让不动产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点评】本题考核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知识点,属于每年必考的内容,在选择题、简答题、综合题中都可能出现,一定要掌握。
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运往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题针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需要填写预缴税款表的情形包含三种:
(1)增值税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增值税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选项A也需要预缴税款,但不需要填写预缴税款表。
【点评】该题考核的是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情况,属于营改增热点问题,考试中涉及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大家一定要关注。
【该题针对“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需要自行申报纳税,乙提供兼职取得的咨询费是劳务报酬所得,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点评】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适用情形,简单掌握即可。
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自2006年1月1 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选项B,属于用税后利润进行的分配,不允许税前扣除;选项D,不允许税前扣除。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审核,该部分内容比较繁杂,又属于重要知识点,属于每年必考的内容,希望大家按照课件和教材所列知识点加以记忆。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可以结合税法(二)相关内容学习。下面为大家归纳总结一下相关知识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3.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5.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6.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题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点评】本题考核印花税税收政策,属于历年的高频考点。容易出选择题、简答题,综合题中也可能会涉及。但是内容并不难理解,需要大量记忆即可,考试中一定不要成为丢分的项目。注意选项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不征收印花税。
【该题针对“印花税的纳税审核”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点评】考核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容易在选择题中出现。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该知识点可考性强,往年也考核过,需要特别注意。
【该题针对“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正确表述为: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点评】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适用范围,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建议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对比记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_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_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8)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点评】本题考核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情形,建议与下列内容对比记忆。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该题针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方案二先进行股利分配,再转让,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然后股权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正常纳税,则进行股利分配体现的是减免税方法。
【点评】税收筹划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结合具体税法法规掌握。可考性强,在选择题、简答题中均可能涉及到。属于理论联系实务的范畴,比较复杂,建议重点掌握。
【该题针对“税收筹划(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可自主决定允许客户获取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
【点评】本题考核工作底稿管理制度,内容简单,了解教材相关内容,可以应对选择题即可。
【该题针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目标和控制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点评】本题考核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这一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拓展一下涉税服务实务关系的终止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历年的高频考点,在选择题中多次出现,难度不大,需要重点把握。
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解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
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该题针对“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E,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点评】本题考核増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内容简单,记忆即可,但是是历年常考的知识点。建议大家在考前一定要复习一下,如果在考试中考到,一定要拿到分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标准。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工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
商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营改增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营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该题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B,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选项C,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开具发票。
【点评】考核发票的开具要求,第五章为非重点章节,历年考题中也只考核过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及发票的开具及领购,所以要重点关注一下这两个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发票的开具要求:
1.《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2.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3.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4.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6.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该题针对“发票的开具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 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问题: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按增值税欠税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中较小的数字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点评】本题考核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问题,会计分录很容易理解,按照解析内容掌握就可以了。
【该题针对““进项税额”专栏”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应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选项E,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点评】本题考核特殊业务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在考试中也是常常出现的,建议除了本题选项涉及的业务,还要全面掌握教材涉及到的“特殊”业务,准确把握与之相关的增值税核算方法。
【该题针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应主要审查销售额及适用税率的确定、划分进项税额可抵扣与不允许抵扣的界限、界定免税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选项E对于所得税的审查主要审查收入、成本的正确性,成本与费用划分的正确性,营业外收支的正确性,以及税前调整项目范围、数额的正确性。
【点评】本题考核各个税种的纳税审查内容,也是每年考题必考的内容。建议学员针对各个税种区别记忆。
【该题针对“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11%税率;
选项E,房屋租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11%,采用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为5%。
【点评】考核增值税6%税率的适用范围,该部分内容为营改增的条款,考核的可能性很大,需要全面掌握,建议结合税法(一)相关内容一起学习。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税率为6%。
【该题针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填写在减免所得税额栏。
【点评】虽然教材已经删除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但是相关内容仍然属于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重要部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行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填报。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应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选项C,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点评】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相关知识,资源税作为小税种很可能在选择题、简答题中出现。建议大家全面掌握资源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关于资源税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要注意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其他资源税应税产品实行从价计征。
【该题针对“资源税的纳税审核”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E属于征税行为,属于必经复议程序。
【点评】本题考核必经复议的范围,也就是哪些属于征税行为,该知识点属于历年高频考点,一定要记住。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
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简答题
1、
【正确答案】 (1)对于甲企业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所应责令其限期申报,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处罚。
(2)对于甲企业在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税务所有权核定应纳税款并责令其限期缴纳;对于甲企业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可以按规定程序采取税务强制执行措施。
【该题针对“税务管理(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可以延期纳税的情况有两种: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该题针对“税务管理(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税务所执法不妥之处有:
(1)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所扣押的商品未依法拍卖或变卖,而自行委托商店销售,应当执法拍卖优先的原则;
(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诉、抗辩权,税务所未听其申诉,做法不当。
【点评】本题考核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历年考题中屡有涉及,也是简答题的命题点,有一定难度。
需要注意的是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该题针对“税务管理(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1)上市公司以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单独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员工行权后再将股票转让的,卖价与购买日收盘价之间的差额作为“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但若转让的是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6年3月1日不计税;
2017年7月1日,应纳税所得额=10000×(5-1)=40000(元);
40000÷12=3333.33(元)即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个税=(3333.33×10%-105)×12=2740(元)
8月,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但暂不征税。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应视同销售,按5000×17%=850(元)缴纳增值税,及相应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850×(7%+3%+2%)=102(元),应纳企业所得税(5000-3500-102)×25%=349.5(元);
公司员工年会抽奖奖品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5000-3500)×20%-555=945(元)。
【点评】本题考核了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和自产产品作为年会奖品发给职工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处理,是一道涉税服务实务的典型题目,在考试中经常出现,有一定综合性,也有参考价值。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1)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82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82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246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2460
本期预缴税额 21 2460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0 —— ——
(2)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92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92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276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2760
本期预缴税额 21 2760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0 —— ——
【点评】此题题1和题2应对比、区别掌握。
掌握知识点:税务代开发票,代开时按3%计征增值税,属于应税销售额而不属于免税销售额;税局代开发票计征的税额应填入“本期应纳税额”。
【该题针对“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1.增值税
甲项目预缴增值税:2000÷(1+5%)×3%=57.14(万元);
乙项目预缴增值税:2200÷(1+11%)×3%=59.46(万元);
共预缴增值税:57.14+59.46=116.60(万元)。
2.土地增值税
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2000+2200)-116.60=4083.40(万元)
预征土地增值税额:4083.40×1%=40.83(万元)
3.企业所得税
当月企业所得税应当确认的预计毛利为:(2000+2200)×15%=630(万元)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630-300)×25%=82.5(万元)
4.会计处理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42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4200万元
(2)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16.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6.60万元
(3)预缴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0.83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83万元
(4)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8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2.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2.5万元
贷:银行存款 82.5万元
【点评】此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的会、税处理。涉及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分录的编制。总体来说,难度不大,属于基础性知识。
【该题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1)甲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甲公司所支付的超过扣除标准的1.5%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需要纳税调增。
(2)甲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超过标准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应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审核”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公司初次购入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价款可以全额抵扣增指税。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为:
借:固定资产 7020
贷:银行存款 702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7020
贷:管理费用 7020
【点评】本题以税务咨询的形式考核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也是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重要命题形式,需要考生在掌握各税种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款收款机和税款专用设备的处理问题一直易混考点,请考生注意:
1.税控收款机,是一种带有税控功能的收款机,不需要区分首次购进还是非首次购进,均只可抵扣税额部分,其中,一般纳税人必须凭专用发票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凭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税控专用设备,是抄税报税时使用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抵免。同时在2011年12月1日后首次购进的,可以价税合计全额抵扣,必须凭专用发票。如果非首次购进,则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部分,不能价税合计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审核”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1)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12%=6(万元)
(2)新车间应缴纳的房产税=300×(1-30%)×1.2%÷12×3=0.63(万元)
注意:只需要缴3个月的房产税。
(3)投资房地产应缴纳的房产税=30×12%÷12×7+100×(1-30%)×1.2%÷12×5=2.1+0.35=2.45(万元)
注意:投资房产部分,按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时间为7个月,另外5个月按房产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4)其余应缴纳的房产税=(3000-500)×(1-30%)×1.2%=21(万元)
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免房产税;
根据规定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也要缴房产税;
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房产,免房产税。
(5)本年共应缴纳的房产税
=6+0.63+2.45+21=30.08(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纳税审核在历年考题中多次涉及到,以后考核到的可能性很大。注意要结合房产税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学习。
【该题针对“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综合题
1、
【正确答案】
1.业务①分录:
借:固定资产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贷:银行存款 1110
【点评】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即1000×11%×60%=66万,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即1000×11%×40%=44万。
业务②分录: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117
业务③分录:
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点评】销售业务发生之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依据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退货或折让金额冲减原销售额,注意用红字贷记销项税额。
业务④分录:
6日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
贷:预收账款 50
6日开具发票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预收账款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20日发出商品、收到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 67
预收帐款 3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点评】10月6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具了全额发票,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就开具的发票缴纳增值税=100万×17%=17万,会计上在11月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100万,所以在10月份收到50万计入预收账款。
销售收入不同的结算方式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结算方式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分期收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天
业务⑤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85
贷:原材料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85
借:管理费用 5.8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85
【点评】管理不善导致的原材料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转出,5万×17%=0.85(万元)。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务⑥分录:
借:管理费用 29.25
贷:应付职工薪酬 29.25
借:应付职工薪酬 2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贷:库存商品 10
【点评】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增值税视同销售,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会计上现在也作为销售处理,以公允价值25万确认收入,结转成本10万。增值税25万×17%=4.25万
业务⑦分录:
借:固定资产 0.585
贷:银行存款 0.58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0.585
贷:管理费用 0.585
【点评】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业务⑧分录:
不动产净值率=[1000-50÷12×9]÷1000=96.25%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0×96.25%=105.88(万元)
借:固定资产 105.8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9.88
【提示】
2018年1月(第13个月),剩余待抵扣进项税额到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12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12
【点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扣减后还有余额,依然按原定第13个月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业务⑨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 30
借:银行存款 1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4.5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45
借:固定资产清理 4.55
贷:营业外收入 4.55
【点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同税务处理方法:
分类 税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或13%)×17%或13%
(2)通过“销项税额”核算
(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 (1)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2)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3)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可以放弃减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3%
(2)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题中小汽车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选择开具专用发票,所以适用的征收率是3%。
业务⑩分录:
在不动产所在地B市地税局预缴税款,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按照全额5%的征收率预缴税款。
52.5÷(1+5%)×5%=2.5万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5
贷:银行存款 2.5
在机构所在地A市申报税款,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按照全额5%的征收率申报税款。
52.5÷(1+5%)×5%=2.5万
借:银行存款 5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5
借:固定资产清理 35
累计折旧 15
贷:固定资产 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
贷:营业外收入 15
【点评】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销售非自建不动产 销售自建不动产
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
计税依据 差额 全额 全额 全额
税率或征收率 5% 11% 5% 11%
预缴依据 差额÷1.05×5% 全额÷1.05×5%
预缴地点 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无论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是否在同一地区,均需要预缴)
申报纳税 机构所在地,国税
【该题针对“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3.4(业务3)+ 17(业务4)+4.25(业务6)=17.85 (万元);
进项税额= 17(万元)(不能含业务1,因为这是1月的进项税);
进项税额转出额=0.85(业务5)+66(业务8)=66.85(万元);
一般计税项目应纳增值税=17.85-(17-66.85)-0.585(业务7减免税款)-30=37.115(万元);
简易计税项目应纳增值税=0.45(业务9)+2.5(业务10应交)-2.5(业务10预缴)= 0.45(万元);
应纳增值税合计=37.115+0.45=37.565(万元)。
【点评】业务1是2017年1月份业务,在计算2017年10的进项税额不应该加上该业务的进项税。
【该题针对“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业务(3)计提的出租办公楼业务的的税金及附加金额不正确。
华宝公司一次性收取1.5年租金180万元,该公司按照收取的全部租金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房产税,180×11%×(7%+3%+2%)+180×12%=23.98(万元),并全部记入税金及附加。该账务处理是错误的。
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本期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180×11%×(7%+3%+2%)=2.38,会计上和所得税法上按照权责发生制,本期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60×11%×(7%+3%+2%)=0.79(万元),两者差额2.38-0.79=1.59(万元),应该记入递延税款,调增会计利润1.59万元。
预收2017年的租金,并没有发生房产税纳税义务,不应在2016年计提和缴纳,调增会计利润(180-60)×12%=14.4(万元)。
综上,出租办公楼业务应该调增会计利润:
1.59+14.4=15.99(万元)。
【点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业务招待费的60%=50000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4400+60+8)×0.5%=22.34(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两者之间的较小者22.3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2.34=27.66(万元)。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0×50%=1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点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较小的一方扣除。一般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50-450×6%÷8%=112.5(万元)。
【点评】加息、罚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
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400+60+8)×15%=670.2(万元)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20万元,扣除当年的广宣费后仍有250.2万元(670.2-420=250.2),2015年未抵扣完的广告费24万元可在今年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点评】广告宣传费的相关规定
(1)扣除限额和比例
①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30%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4)计算扣除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
(5)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赞助支出不属于广宣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6)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暂时性差异,可能出现纳税调增,也可能出现纳税调减。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会计利润=(4400+60)收入-(2500+6.6)成本-(126.78-15.99)税金及附加-520销售费用-863.49管理费用-450财务费用+50投资收益+5营业外收入-16.36营业外支出=47.76(万元);
对外捐赠的限额=47.76×12%=5.73(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6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可以在限额5.73万元内扣除。
直接赠送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企业直接赠送确认的营业外支出为16.36-6-5=5.36(万元),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73)+5.36=5.63(万元)。
企业用自产产品捐赠,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收入)-4(成本)=4(万元)
给客户的违约金5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63+4=9.63(万元)。
【点评】公益性捐赠会计上不作为销售,增值税和所得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如下:
(1)公益性捐赠的界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3)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
(4)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250万元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50×14%=3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52.5万元,税前可以扣除金额为3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5-35=17.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50×2%=5(万元),实际上缴5万元,可以全部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50×2.5%=6.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6.2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25=3.75(万元)。
【点评】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暂时性差异,区分不同行业处理不同。
一般规定 发生,工薪2.5%,超过部分,结转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 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税前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 发电成本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据实扣除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增) 8%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税额抵减=60×10%=6(万元)。
【点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税收
金额 纳税调
整金额
1 2
1 一、视同销售(营业)收入(2+3+4+5+6+7+8+9+10) 8 8
2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
3 (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
4 (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
5 (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
6 (五)用于股息分配视同销售收入
7 (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 8 8
8 (七)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
9 (八)提供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10 (九)其他
11 二、视同销售(营业)成本(12+13+14+15+16+17+18+19+20) 4 4
12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成本
13 (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
14 (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成本
15 (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成本
16 (五)用于股息分配视同销售成本
17 (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 4 4
18 (七)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成本
19 (八)提供劳务视同销售成本
20 (九)其他
A105050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账载
金额 税收规定
扣除率 以前年度累计
结转扣除额 税收
金额 纳税调
整金额 累计结转以后
年度扣除额
1 2 3 4 5(1-4) 6(1+3-4)
1 一、工资薪金支出 250 * * 250 0 *
2 其中:股权激励 * * *
3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52.5 14% * 35 17.5 *
4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0 * 6.25 3.75
5 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10 2.5% 6.25 3.75
6 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 * *
7 四、工会经费支出 5 2% * 5 0 *
8 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 * *
9 六、住房公积金 * * *
10 七、补充养老保险 * *
11 八、补充医疗保险 * *
12 九、其他 *
13 合计(1+3+4+7+8+9+10+11+12) 317.5 * 296.25 21.25
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金额
1 一、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420
2 减: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0
3 二、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2) 420
4 三、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4468
5 税收规定扣除率 15%
6 四、本企业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5) 670.2
7 五、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3>6,本行=3-6;3≤6,本行=0) 0
8 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24
9 减: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3>6,本行=0;3≤6,本行=8或(6-3)孰小值] 24
10 六、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3或6孰小值)
11 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2 七、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金额(3>6,本行=2+3-6+10-11;3≤6,本行=2+10-11-9) -24
13 八、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7+8-9) 0
A10507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
次 受赠
单位
名称 公益性捐赠 非公益性捐赠 纳税调
整金额
账载
金额 按税收规定计
算的扣除限额 税收
金额 纳税调
整金额 账载金额
1 2 3 4 5(2-4) 6 7(5+6)
1 6 * * * *
2 * * * 5.36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 * *
* * * *
19 * * * *
20 合计 6 5.73 5.73 0.27 5.36 5.63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
次 项目 账载
金额 税收
金额 调增
金额 调减
金额
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 8 8 *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12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8+29) * *
13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 4 * 4
14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317.5 296.25 21.25
15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50 22.34 27.66 *
16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 * * 24
17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11.36 5.73 5.63 *
18 (六)利息支出 450 337.5 112.5
19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
20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 *
21 (九)赞助支出 100 * 100 *
41 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 *
42 六、其他 * *
43 合计(1+12+30+35+41+42) * * 275.04 28
A1070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行
次 研
发
项
目 本年研发费用明细 减: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 费用化部分 资本化部分 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租赁费、运行维护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有关费用,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研发成果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设计、制定、资料和翻译费用 年度研发费用合计 计入本年损益的金额 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本年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 本年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摊销额 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
1 2 3 4 5 6 7 8 9 10(2+3+4+5+6+7+8+9) 11 12(10-11) 13 14(13×50%) 15 16 17 18(16+17) 19(14+18)
A1070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1 20 20 20 20 10 10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20 20 20 20 10 10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行次 项目 金额
1 一、免税收入(2+3+4+5) 50
2 (一)国债利息收入 50
3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写A107011)
4 (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 (四)其他专项优惠(6+7+8+9+10+11+12+13+14)
6 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7 2.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
8 3.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的分配收入
15 二、减计收入(16+17)
16 (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填写A107012)
17 (二)其他专项优惠(18+19+20)
18 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填写A107013)
19 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20 3.其他
21 三、加计扣除(22+23+26) 10
22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4) 10
23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24+25)
24 1.支付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25 2.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26 (三)其他专项优惠
27 合计(1+15+21) 60
A107050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行次 项目 年
度 本年
抵免前应纳税额 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 本年
可抵免税额 以前年度已抵免额 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
前
五
年
度 前
四
年
度 前
三
年
度 前
二
年
度 前
一
年
度 小计
1 2 3 4=3×10% 5 6 7 8 9 10(5+6+7+8+9) 11 12(4-10-11)
1 前五年度 *
2 前四年度 *
3 前三年度 * *
4 前二年度 * * *
5 前一年度 * * * *
6 本年度 60 6 * * * * * * 6
7 本年实际抵免税额合计 6 *
9 专用设备
投资情况 本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 60
10 本年允许抵免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投资额
11 本年允许抵免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
A100000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行次 类别 项目 金额
1 利
润
总
额
计
算 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4460
2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2506.6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79
4 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 520
5 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 863.49
6 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 450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50
10 利
润
总
额
计
算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59.12
11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5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16.36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47.76
14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15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275.04
16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28
17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 60
18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19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 234.8
20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21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22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23 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
24 应
纳
税
额
计
算 税率(25%)
25 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 58.70
26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
27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6
28 七、应纳税额(25-26-27) 52.70
29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3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31 应
纳
税
额
计
算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 52.70
32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3 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
34 其中: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35 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36 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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