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选项ABC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D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2.
【答案】D
【解析】选项A:“金银铂钻”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汽车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3.
【答案】B
【解析】选项A:既征收增值税,也征收消费税;选项C: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4.
【答案】A
【解析】选项BCD不征收消费税。
5.
【答案】A
【解析】Y牌卷烟计税价格=100×(1-29%)=7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1×300箱×250条/箱×56%=45000+2982000=3027000(元)。
6.
【答案】C
【解析】由于对外赞助的粮食白酒,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需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从量税额=0.2×2000×0.5=200(元),从价税额=[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7.
【答案】B
【解析】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领用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
8.
【答案】B
【解析】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15%=7500(元)。
9.
【答案】B
【解析】(1)关税税额=12×220×110%=2904(万元);(2)组成计税价格=(12×220+2904)÷(1-5%)=5835.79(万元);(3)应纳消费税税额=5835.79×5%=291.79(万元)。
10.
【答案】C
【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250×13%+88.92/(1+13%)×13%+20.358/(1+13%)×13%-35.598=9.47(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1+2500000×11%+2000×1+889200/(1+13%)×11%]/10000=36.86(万元)
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9.47+36.86=46.33(万元)。
11.
【答案】B
【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12.
【答案】B
【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0+2)÷(1-5%)×5%=1.16(万元)。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继续生产高档实木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该地板厂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60×5%-1.16×45%=17.48(万元)。
13.
【答案】D
【解析】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甲汽车生产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45×5×(25%+10%)=253.75(万元)。
14.
【答案】B
【解析】外贸企业出口高档手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依据均为购进高档手表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增值税价款,与离岸价格无关。该外贸企业出口高档手表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30×(13%+20%)=9.9(万元)。
15.
【答案】A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6.
【答案】D
【解析】选项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C: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月10日。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D
【解析】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
2.
【答案】BCD
【解析】白酒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3.
【答案】ABD
【解析】选项A: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用外购厢式货车改装的商用客车不征消费税;选项D:雪地车不征收消费税。
4.
【答案】ACD
【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5.
【答案】BCD
【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首饰还有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故选项A错误。
6.
【答案】ABCD
【解析】上述选项的说法均符合规定。
7.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啤酒适用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所以其押金不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8.
【答案】AC
【解析】选项B:对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均应补缴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以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9.
【答案】AC
【解析】选项A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选项C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10.
【答案】AB
【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11.
【答案】BC
【解析】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应税鞭炮焰火,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500×15%-(30+785-60)×15%=111.75(万元)。
12.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不准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
13.
【答案】AD
【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12÷1.13=32.85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12÷(1+13%)×15%-23.4=26.53(万元)。
1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
15.
【答案】ABD
【解析】出口消费税的政策只有免税并退税、免税但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
16.
【答案】AC
【解析】选项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17.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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